关于照片版权的问题

以前报社采访的并且刊登过的我的照片我现在可不可以拿来做我另外一个活动的宣传?会不会涉及到版权问题?需不需要征得同意,谢谢。在线等。

从你提供的情况看,报社采访并刊载你的照片,报社是在合法的使用你的肖像和与你有关的新闻信息,所以连同你的肖像在内的包括文字说明或相关其它图片和文字所构成的新闻报道或其它体裁的图文版本,当然是具有版权的,而这个版权是属于报社的。涉不涉及版权问题,要看你所做活动的性质,若你所做的活动仅仅是用来证明你曾被采访和上过报纸,或者是在自制的宣传单张(册子等)或公众的传媒中提及此事和将原件报刊众示,或者复印赠送,或者摘录或选用其中少部份的文字段落并注明节选自某某报,这些都不会涉及版权问题。若你要整版原样用于具有商业用途的事情,如放大制作成广告或转载到其它媒体刊发,这就涉及到版权问题了,若要做这样的事,最好是先与报社联系,与该版面的责任编缉沟通,说明用意,请他们出具一份同意你使用的证明书,一般来说只要你的用途不会损害报社的利益,报社都会乐于同意的,也不会收取什么费用,因为新闻价值或文章图片的再利用,对报社也是有益的,这充分证明了他们采访报道的价值是有更好的社会性甚至是商业利益的,所以关键是和报社沟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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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4-01
其照片的所有权属于报社,你应该与报社取得联系并征得其同意才可以使用照片。但如果你要不是用于商业目的的话,则只需通知著作权人即可,不用征求其同意。具体参考如下: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第2个回答  2008-04-01
照片是谁照的即摄影者是谁版权归谁。如果你是被摄影者当然需要摄影者的同意。这里还要区分使用目的,是否有赢利等。
第3个回答  2021-04-22

再也不用担心图片版权问题了,几个强大的免版权图片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