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这四者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你好,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收益的受益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分享基金财产收益,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诉讼。
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基金的管理者,其最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基金托管人——为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资产必须由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托管人保管,从而是的基金托管人成为基金的当事人之一。
基金代销机构——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从事基金代理销售的机构。通常只有大的投资者才能直接通过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基金份额的直接买卖,普通投资者只能通过基金代销机构进行基金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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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基金管理人:就是基金公司
基金托管人:就是那些银行,不是所有的银行都有资格托管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这个就是广大的基民,也包括一些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这个一般来说是基金公司才有发售的权力,估计你说的是销售机构,这个包括基金公司的直销,银行的代销和专门的基金销售公司的代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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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0-31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受托方的管理人员
基金托管人,是指委托方
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理解为基金的认购方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就是发行信托的公司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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