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应由当事人夫妻双方协商解决: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2条及《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新生儿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可以在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2、不管孩子的申报在哪一方,跟谁姓,都是当事人双方的子女,双方都有扶养的责任与义务,这与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是在哪一方申请领取,是无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