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2003年左右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婚前有一套房产,不过是母亲出资购买。并且当时离婚证上写有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户名也是母亲的。我被分给父亲抚养,但父亲不管。一直跟母亲生活。08年父亲欠债,我们并不之情。现在债主要告我母亲。请问各位朋友,我和母亲是否需要偿还父亲欠款。如果应诉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谢谢大家。
因在外地打工传票一直未接收,现在不清楚什么时间开庭,如何能够获取到传票内容和开庭日期?
追答直接和法院的民一庭联系,询问开庭时间和主审法官是谁。
追问需要回当地法院吗?原告是公安局的一位领导,如果伪造证据,我可以从哪几方面控告他?谢谢您!
追答可以先电话联系,若证据系伪造,法院会判决其败诉,但一般不会追求其责任,你们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投诉。
郑州法律援助电话您有吗?谢谢!
追答电话4001-050-050转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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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