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二手房我们应该支付房东原来缴的物业费吗

我买的二手房,房东已经支付了物业费到第二年年中,交接时候房东让我们补还他多缴纳的物业费这样合理吗?如果不想给,应该怎么做?

求助人您好,原房主的要求是合理的,您需要支付这部分费用。原因以及理由如下:
一:原业主已经缴纳了物业费,而且是多缴纳的,也就是说,他的房屋在他持有期间是一只缴纳物业费用,现在不再持有该房屋了,自然也就停止缴纳,然后还有一部分多余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是需要退还给原业主的。
二:您持有了该房屋,是需要交纳物业费用的,物业没有退还原业主多余的物业费用,或者原业主没有要求物业退还多余的费用,那自然这部分钱就需要向您要了。
三:不想给,那原业主就需要到物业要求退还多余的费用,但是您需要给物业支付物业费,其实您不给原业主,也是需要支付给物业的,所以是给原业主是同样的道理。物业会自动将该笔多余的物业费转到您名下的(自买卖双方到物业进行房屋交割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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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4
  买的二手房是否应该支付房东原来缴的物业费: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前房主所拖欠的物业费是前房东与物业公司基于原来的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现房主与前房主在房屋转让合同中并未对物业费的承担主体进行约定,且房屋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因此,物业公司无权要求现房主缴纳前房主所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在购买二手房时,在确保房屋质量的同时,一定要先查清原房主是否存在拖欠费用的情况。如有欠费现象应要求卖方及时结清,并在转让合同中予以约定。同时,买方也可通过预留押金的方式避免产生此类纠纷。比如,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数量的押金,在房屋交付后,买方携带产权证到水电、物业等部门变更合同主体,若卖方隐瞒事实,存在欠费情况的,又拒不补交时,买方可以用预留的押金进行支付。
第2个回答  2012-11-05
这是你们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自行协商的问题,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是针对业主来收取。物业公司会在物业费到期的时候来找你收钱,所以,你不给房东物业公司是不会找你收钱的。房东卖房给你应该是连同其他附加值一起给你,当然,他已经缴纳的物业费可以算在总房价内,也可以单独找你收,都是合理的,只是看你是否愿意接受。
第3个回答  2012-11-05
照道理是不该交的,物业费应是产权证过户后或合同签定后才开始交。但是如果怕麻烦,觉得加上这个物业费的房款也能接受,自已交了就是。如果你不交,可能不能顺利拿到房,当然原房主也不能以这个为理由说你违约。总之,看你原不原以增加代价买房。
第4个回答  2012-11-10
过户以前的费用由售房人承担 过户以后的费用由买房人承担

多退少补

所以 理应退还售房人

不给的后果是售房人所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