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4
买的二手房是否应该支付房东原来缴的物业费: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前房主所拖欠的物业费是前房东与物业公司基于原来的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现房主与前房主在房屋转让合同中并未对物业费的承担主体进行约定,且房屋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因此,物业公司无权要求现房主缴纳前房主所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在购买二手房时,在确保房屋质量的同时,一定要先查清原房主是否存在拖欠费用的情况。如有欠费现象应要求卖方及时结清,并在转让合同中予以约定。同时,买方也可通过预留押金的方式避免产生此类纠纷。比如,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数量的押金,在房屋交付后,买方携带产权证到水电、物业等部门变更合同主体,若卖方隐瞒事实,存在欠费情况的,又拒不补交时,买方可以用预留的押金进行支付。
第2个回答 2012-11-05
这是你们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自行协商的问题,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是针对业主来收取。物业公司会在物业费到期的时候来找你收钱,所以,你不给房东物业公司是不会找你收钱的。房东卖房给你应该是连同其他附加值一起给你,当然,他已经缴纳的物业费可以算在总房价内,也可以单独找你收,都是合理的,只是看你是否愿意接受。
第3个回答 2012-11-05
照道理是不该交的,物业费应是产权证过户后或合同签定后才开始交。但是如果怕麻烦,觉得加上这个物业费的房款也能接受,自已交了就是。如果你不交,可能不能顺利拿到房,当然原房主也不能以这个为理由说你违约。总之,看你原不原以增加代价买房。
第4个回答 2012-11-10
过户以前的费用由售房人承担 过户以后的费用由买房人承担
多退少补
所以 理应退还售房人
不给的后果是售房人所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