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已做完牢,刚从监狱出来10天,民赔21万,对方申请了强制执行,拍卖我的房子,该咋办

我就这一套房子,60多平方。赔偿金我准备5年还清,但是对方不同意,让我一次付。还不了就拍卖房子,这符合法律程序吗?我该怎嘛办,怎嘛才能不拍卖房子?

如果这是唯一的一套住房,那么该房屋就属于维持正常生活的必需品,按照道理是不可以强制执行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如果不是唯一住房,那么自然是可以对多余出来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的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此种“必需”就应当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为了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应当允许对该房屋进行相应的执行。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据此精神,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唯一一处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小换大、以差换好、以远换近,但不能从有到无”的方式,把被执行人的大房子、好房子、商品房等能够执行的房产,进行执行,执行后剩余的钱款能够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住房要求就可以。法院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6个月的宽限期。该6个月的宽限期对当事人需求临时住房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对于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否进行拍卖、变卖予以执行,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而后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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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8
这个牢也做了,判也判了,也是没什么办法的,但是可以用法律途径去申请生活保障,简单来说法律是不可能强制性的让债权人还债,法律在保证还债的时候也会保证基本生活的,比如一个月赚一万,就还五千,一个月赚五千就还一千,一个月赚三千就什么也不用换,这些都是用来保证你的基本生活的,法律是不可能强制执行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3-08
如果这是你唯一的一套住房,那么该房屋就属于你维持正常生活的必需品,按照道理是不可以强制执行的,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追问

怎嘛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说这是合法的,我就这一套住房,我爸妈在住,我和老婆住的是爸妈的房房子,怎嘛才能不拍卖房子啊。

第3个回答  2019-03-08
通过法院调解一下,申诉自己的理由。追问

法院说这是合法的,我要求调解,法院说 对方不同意,只要是不一次付清,就拍卖房子。该怎嘛办

第4个回答  2019-03-08
《西游记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香港,2016年,郭富城、冯绍峰、巩俐主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