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股东,现其中三个联合起来要我退股,我不同意,他们拿走了公司的执照和公章,威胁我破产,我能起诉吗?

我是公司的法人,同时也是其中一个股东,但是公司平常的所有运行都是我在负责,因为当初公司运行的不好的时候,他们都出去找了各自另一份工作。所以这边都是我在经营。他们要求我退股的时候,我刚开始提出的条件是按我的出资额一半退给我,他们答应了,但是因为商量的时候没有签合同,他们不想退我那么多钱,他们又反悔了。但是这个公司从开始到现在都是我在经营,所以我不会同意。但是他们趁我外出办事的时候把公司的各种执照原件和公司章、财务章都拿走了,我现在不能正常营业,而且他们说要破产。像我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他们吗?武汉地区有此类案件专业律师事务所请介绍一下。

首先,如果您同意退出,则应按照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程序进行,章程中没有约定的,应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转让股权;这与是否签合同没有关系,而且出资额在转让股权的时候不会打折扣;
其次,如果公司要破产,须符合破产法所规定的资不抵债的标准,并且破产需要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如果公司破产的话,股东权益需在清偿员工工资福利、税收及一切债务后,才可以得到分配。
最后,关于拿走公章等行为确不合法,你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可以询问工商部门是否可以重新领取执照,作废原有证件及公章,并进行工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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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9
你是公司法人,你是股东之一。
当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5-19
您好。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公司的证照。
第3个回答  2012-05-19
可以起诉索赔
纵横法律网-北京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严俊律师
第4个回答  2012-05-20
委托律师主张权利
纵横法律网-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徐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