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04年购面包车一辆,于05年将车卖与一朋友经营,但没有过户,后在06年8月份,此车同一电动车发生相撞,致骑车人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我朋友负全责。另经有关部门鉴定伤者为9级伤残。我们同伤者经过交警部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伤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调解,我方向伤者赔偿连同伤残补助金在内的5万余元。我后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保险公司却以伤残鉴定有问题为由拒绝赔付。请问各位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车当时是卖了,但没过户,保险受益人还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