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首付订金收据遗失怎么办?

买的商品房订金票据遗失,公积金中心叫开证明,去开发商复印了商家票据,但银行要求加盖印章,开发商确拒绝盖章,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只要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比如首付款转账记录、开发商开具的首付款收据都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因此及时丢了也不必过于担心。

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最低比例款项,当然支付也可以高于这个额度,但是不能低于它,余下的从银行贷款。

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扩展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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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15

只要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比如首付款转账记录、开发商开具的首付款收据都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因此及时丢了也不必过于担心。

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最低比例款项,当然支付也可以高于这个额度,但是不能低于它,余下的从银行贷款。

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扩展资料

2013年要求是首套房首付是总房款的30%,二套房的首付是总房款的60%。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首付,就是预先由个人支付一部分房款,以证明你有还款能力。

2016年3月25日,上海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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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15

首付款的收据丢失后,只要开发商予以认可就可以。您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和开发商积极沟通,让开发商出具收据,并注明由于你的首付的发票丢失,该收据为另外补开的字样。以证明您已经缴纳了房款。在开发商已经认可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对办理产权证产生影响。

只要有其他证据支持,例如第一次付款转账记录,就可以证明开发商的第一张付款收据,所以如果你及时丢失,不要太担心。

买房时,首次按国家比例支付的最低金额,当然,付款也可以高于这个金额,但不低于它,而剩余的贷款来自银行。

自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20%的首付比例仍然是购买自住房和9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

扩展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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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房屋首付订金收据遗失的,可以要求出具订金收据的单位复印收据的存根联,也可以要求另外出具收到定金的证明或另外出具订金收据,并注明原收据作废。
  或者,也可以在你与对方进行结算时,由你出具原订金收据遗失、声明作废的证明,然后再与对方进行结算。
  另外,交付订金时,应尽量保存也交付订金的汇款单等书面证据。
第4个回答  2012-05-24
首先要确认你的“订金”是真的订金,还是定金。因为订金不适用订金罚则,严格来说,订金只是一种购房的预付款。
其次,关于票据丢失,但开发商在口头上并没有否认,就是不肯盖章。那你就带上一支录音笔,问一些能证明“订金”存在的相关问题,保留下来做证据。必要的时候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对你方已支付的“订金”予以确认。
再次,我不知道一楼说的是不是你相关的问题,但是我国民事法律相关条文规定,不论是订金还是定金,最后是可以作为全款的补充款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