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的会员管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广西房地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一、会员范围:
承认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的下列单位和个人,可成为本协会的单位会员与个人会员:
(一)、凡在我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已取得国家或自治区建设厅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评估、经纪、咨询、物业、白蚁、拆迁等企事业单位自获得资质证书之后,以及热心房地产行业的相关单位,自愿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即为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的单位会员。在作为广西房地产业协会单位会员期间,如单位情况有所变更,需按广西房地产业协会联络员管理制度及时上报基本情况。
(二)、凡我区获得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持证人员自申请注册之后,以及热心房地产行业的其他人员,自愿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即为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的个人会员。在作为广西房地产业协会个人会员期间,如个人情况有所变更,需按广西房地产业协会联络员管理制度及时上报基本情况。
二、会员的登记和管理:
各相关单位按协会章程和规定自愿履行会员入会登记手续。
(一)、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负责全区会员的管理,并将会员按专业性质归属各专业委员会,同时,各专业委员会有为协会积极发展会员并催缴会费的义务。
(二)、凡广西房地产业协会会员,我会制作发给广西房地产业协会会员牌匾及会员证书。
(三)、各市房协及市房协的会员单位如要成为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可以自愿为原则,履行入会手续,成为我会会员后即履行会员义务,享受会员待遇。
三、会员享受的优惠待遇:
为了提高协会的凝聚力,更好地为行业服务,为广大会员服务,根据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章程,凡广西房协会员可享受如下优惠待遇。
(一)、免费赠送《广西房地产》杂志、《房地产信息》和秘书处、杂志编辑部编印的有关信息、资料;
(二)、在《房地产信息》免费刊登或在《广西房地产》杂志及房地产楼市副刊上按优惠价刊登会员单位介绍、商品房信息、招商项目及物业管理信息;
(三)、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培训费按八折收取;
(四)、免费提供法律培训和咨询,优惠提供法律服务;
(五)、免费查询房地产法规信息和查询行业有关资料,优惠提供经济技术、政策法规信息资料;
(六)、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外参观考察活动和国内外房地产技术资讯、信息交流、产品推介及会展招商活动,免费向会员推介房地产新材料、新技术;
(七)、在会员及各专业间牵线搭桥,免费为会员单位开发的楼盘推介国内外优秀物业管理公司,为会员接盘从事物业管理和中介服务项目及引进从业资格人员提供信息;
(八)、优先办理会员单位申报资质及年检手续,协助办理个人会员执业、从业资格注册、年检及岗位证书复检等,免收手续费(办证费自理)。
四、会员单位设立联络员加强沟通:
为了健全协会会员管理机制,加强协会与会员单位的信息沟通,构筑良好的双向交流渠道,要求每个会员单位指派一人作为广西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单位联络员。
(一)广西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单位联络员管理办法由协会会长、秘书长及各部门领导监督实施,协会指定专人负责会员管理及联络,其职责为:负责会员资料、档案的日常维护与更新;向会员单位发送协会各种信息刊物、文件通知;定期与会员单位联络员联系沟通,收集会员单位所反映的意见或问题,及时向协会领导报告并反馈给会员单位;做好协会会员的会费收缴工作;所有会员单位的一切资料管理严格遵守协会保密制度,不得对外泄漏。
(二)本办法的实施需要会员单位予以配合。每个会员单位确定1名负责会员基本情况上报和信息交流的联络员。该联络员的工作应相对稳定,建议推荐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在单位可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办公室主任或相应的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职责:负责本单位与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的日常联络工作;负责本单位基本情况档案更新报告工作;向协会咨询房地产业相关问题、获取帮助;接收协会发送的各种信息刊物以及通知文件;代表会员单位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提请领导安排及时做好会费缴纳工作等。
(三)建立会员单位基本情况档案更新制度的具体做法:
1、协会统一制发《广西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将会在本办法实施之初发放给会员单位,由各会员单位联络员负责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15个工作日内报送协会秘书处。
2、如无特殊情况,每季度协会联络员将对协会备案的会员单位基本情况核准一次。当会员单位的基本情况变更后,会员单位联络员应在自己单位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1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最新情况,即对原来上报的情况进行增删、修改,填写新的《登记表》加盖公章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 报送协会,以保证协会与会员单位的交流渠道畅通。
3、当会员单位的联络员变更时,原联络员应做好交接工作。新联络员应填写《登记表》,并报送协会。
4、如会员单位基本情况无变动,会员单位的联络员无须上报说明,协会的联络员将积极跟你保持联系。
5、如因会员单位对本单位基本情况填报不全而引起与协会的联系不畅通、信息反馈不及时,会员单位联络员应主动、及时联系协会,协会将与会员单位继续进行沟通。
(四)广西房地产业协会今后每年对会员单位的联络员进行评比,对在信息沟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联络员予以表彰。
(五)协会将对会员基本情况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与各会员单位的联络员进行联系。考虑到会员单位对协会传达信息的时效性需求,协会将会 在某些信息传达工作中采用电子邮件等网络快捷方式,以最快速度将信息传递给会员单位。
(六)当在工作中需要广泛联系会员单位时,协会每个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协助,分片分工负责,共同完成协会工作。
五、专业委员会的权利:
(一)、各专业委员会有自主发展会员的权利,并按章程或工作条例规定对其会员进行日常监督与管理。
(二)、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向所属会员传达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自主开展各项活动,协助区房协进行行业管理、业务培训及证书注册复检等工作。
(三)、各专业委员会对会员违反章程、有关政策法规以及不遵守职业道德和拖欠会费的行为,有向广西房地产业协会如实反映情况并提出处分意见的权利。
六、本办法经会员大会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