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

我单位实际发生业务3295413.52元 业务招待费23136元 年度所得税需要调整多少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所得税调整计算如下:
营业收入3,295,413.52元,允许扣除千分之五,为16,477.07元;
按照实际发生的 23,136.00元,允许扣除60%,为13,881.60元;
按照孰低原则,可以扣除13,881.60元,余9,254.40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按25%计算,为2,313.60元。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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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25
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计算:3295413.52×5‰=16477.07,3295413.52×60%=1977248.11,16477.07<1977248.14,则税前可以扣除16477.07元,年度所得税需调增23136-16477.07=6658.9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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