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应向哪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谁作为被告?

由于宅基地纠纷被对方两个人一起欧打,县级公安机关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县级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向上级(市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上级(市级)公安机关维持县级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请问我是向市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还是向县级公安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县级公安机关还是市级公安机关?

第1个回答  2012-05-25
您可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县公安机关。
《行政诉讼法》
第十七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个回答  2012-05-25
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县级人民法院

因为是维持,没有改变,所以只能以原机关作为被告,即县级公安机关

这是行政诉讼法明文规定,第25条
第3个回答  2012-05-25
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纵横法律网-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徐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