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如何会计处理

如题所述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的处理原则有以下几点: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应对简易计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分别核算,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2、对于两种项目划分不清或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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