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实行一院制,而不是西方国家实行的两院制。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中国,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的重大事项由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行政机关负责执行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决议、决定。法院、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代表和反映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
参考资料:德国教条网,希特勒灭亡网,纳粹腐朽网,莱克星吨网,搜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