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什么样的证明?(代付、代收证明什么的)我们公司和对方公司都要写吗?

我们公司(A)把货款付给B公司,B公司把发票开给C公司,C公司在把发票开给我公司(A),现在C公司要我们写张垫付证明,证明是帮他们公司付款的,然后我们也要求写张证明要B和C都有盖章,这个证明怎么写,也是垫付证明吗?只需要一方盖章可以吗?请知道的朋友详细说明,最好可以提供格式,谢谢,这样的话以后税务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你们这个做法,似乎变通一下比较好。

1.我们公司(A)把货款付给B公司——这个时候应该让B公司给你们出具一张收据,盖B公司财务章,写明是什么钱。

2.现在C公司要我们写张垫付证明,证明是帮他们公司付款的,——把收据复印一份,并写个说明提供给C,盖上你们公章。

跟税务没什么关系吧?你们应该是拿发票入账,发票真实有效就可以了。付出的钱和收回的发票金额一致不会有问题的。

如果跨月了,可以做一个往来账,走其他应收款,发票拿来了以后再走费用

借:其他应收款,贷:现金。 借:费用,贷:其他应收款

3.然后我们也要求写张证明要B和C都有盖章——这个你要一张B公司开出去的发票复印件,让BC两家公司都盖章,让C公司写明收到此发票就可以了吧追问

你好,你说的第2点和第3点的说明怎么写,有版本吗?

追答

有复印件了,说明就一句话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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