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我妈妈最多给我几十块,我现在18岁,前年刚开学的时候还说好一个礼拜给我100块,虽然觉得不多,但也还有的用;可没过几个月我妈就渐渐地不给我了,后来再问她要,她都不给,我觉得我妈就是小气,觉得给我用钱就是浪费,她也几乎不带我去买衣服。
还有,你们不要说什么赚钱不容易,她根本不在家里用钱,她只在自己身上用钱,家里全部开销都是我爸出的。跟她要钱,她就会说我爸不是会给我,还跟她要钱什么意思,是不是我爸教唆的。(我爸妈关系不是很好)
(为了省钱,我在学校几乎不吃早饭和中饭,就回家吃晚饭,也几乎不出去玩了,买衣服次数也很少)
(我爸爸很辛苦,家里的开销都是我爸爸出的,烧饭 买菜 做家务 洗衣服,都是他做的。所以我不好意思跟我爸爸要钱的。)
嗯谢谢,可是在家里哪有法律可讲呢?
是吧,我跟我妈说多了她也烦,可是就算她烦 她也不给我钱
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啊,你妈妈作为监护人,没有履行她应该尽得职责,使你的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受到了威胁,你可以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咨询,不花钱的,即便不真正起诉你妈妈,也可以吓唬吓唬她嘛!没准还真管用哦。(给分哦,谢谢)
追问感觉这说的太不实际了,而且又麻烦,不给零用钱就扯到法律的话是不是有点小题大作呢。我只是想找让方法让我妈妈想通,或者是意识到应该给孩子零用钱啊。没有通俗简单一点的方法吗?哎
追答那你就装生病,说你没钱买吃的,在学校里吃不好喝不好,不敢花钱(因为你没钱),你妈可怜你,顿生怜悯之心,会给你很多钱给你补充营养的,我为了你这事也算是绞尽脑汁了,给分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