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交警支队

如题所述

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位于吕梁市离石区前进街1号,成立于1987年8月,隶属于吕梁市公安局直接领导,在道路交通业务接受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具体指导。主要职能是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和道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依法对全市机动车和驾驶员实施有效管理,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目前,全市共有交通民警883人,有13个县市大队和2个直属大队,28个中队。担负着全区125096辆机动车,154669名驾驶员和道路的管理任务。支队机关内设六科一室一所二队一中心,即秩序科、计财科、检测科,宣教科、政工科、事故科、办公室、车辆管理所,两个直属大队和考试中心。其具体职能是:

  秩序科:负责组织辖区内重大活动、等级警卫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对辖区国道、省道进行巡逻,纠正路面违章,指导督察沿线交警岗位的勤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做好保护、疏导、协调等工作;承担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和年度考核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全区道路交通秩序工作

  计财科:负责编报本部门预算内、外经费的收支计划,监督、检查各级交警部门的收支计划执行情况;负责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导向管理及各种规费票证的管理使用。

  检测科:负责辖区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做好年度检验工作,为车辆管理提供有关检验数据;负责对辖区内机动车检测站进行技术监督指导。

  宣教科:负责对驾驶员和社会群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学校的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交警大队开展有效的宣传工作,配合其他科室对全市交警队伍和业务建设进行宣传。

  政工科: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负责全市交警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对辖区各级公安交警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新民警的招收、录用、人员调配提出意见并具体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公安交警评授警衔、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国家公务员考核、奖惩和教育培训等项工作;负责民警的工资、资金、福利、安置、扶恤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事故科: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和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和疑难案件、涉外首长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审核各类复议、上诉案件的材料和组织落实工作;负责组织部署侦破逃逸案件和追逃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采集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黑点、段排查及分析,为科学管理和黑点整治提供决策依据。

  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重要文稿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材料;负责机关的文秘、档菜、机要,督办,信访、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编发《吕梁交警信息》和《吕梁交警简报》。

  车管所:负责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改装登记、过户转籍登记、报废注销登记等机动车业务办理和机动车以上准驾驾驶员的有关业务办理:对各县、市公安交警大队车管业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直属一大队、二大队: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的秩序管理工作,完成支队各种随机性和阶段性的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

  考试中心:做好考试场各种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为驾驶员考试提供保障,按规定与车管所等职能科室联合承 办小型车以上驾驶员的初考,复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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