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与我有关”为题目的作文

如题所述

一些事情,在反复的忘记之后,又会使我想起,这些事,与我有关……

——题记

一个人站在图书馆门前的旋转楼梯上,往下面的篮球场俯视,就像从天堂望见地狱般,我不敢再继续俯视。

记起刚开学的那场“班干大选“,我找到了自己的定位.

“同学们,这次的大选很重要,它将决定我们班以后的班风,班纪等等很严肃的一些问题,所以大家要谨慎选择,下面先竞选班头,每个同学都有机会,只是看你们的发挥了!谁愿意做领头羊?“老班微笑着面对大家.起初,我把手举了起来,过了几秒,我又重重的放回桌子上,我胆怯了.我没有那样的欲望!老班四下看了看,看到举了手又放下手的我,摇了摇头,或许她对我失望了.于是给大家念到举手同学的名字.其中有“强哥““明狗““刘无敌“.接着老班退下讲台,让他们上台演讲.

“同学们,请相信我,给我一次机会,我还你们一个奇迹.“强哥有力的发言引起班里的轰动,尤其是我们这群死党,可劲地为他鼓掌.我心里是那么羡慕,却又那么的嫉妒.

第二个登台的是“刘无敌“,之所以有此美誉,是因为她的学习成绩,以及她在班上的人缘,都堪称无敌.“各位亲爱的同学,老师们,你们好,由于我小学一直都是担任班长这个职位,且当了一年的班头,感觉都很不错,我希望我能继续为大家服务下去!谢谢!“(场下如雷般的哄声,掌声.)

我当时就在想:就算我上去了,也不能够入选吧.

最后一个演讲的是“明狗“,我和他关系很好,他平时为人正气,作风廉明,因而我一定会支持他,“大家好,我没有什么说的,竞选这个班长也是出于自己的自信,谢谢支持,见笑了!“如此自信的他把班上的气氛都带动了起来,真是一个号召力十足的强人啊!

演讲完了,老班再次回到讲台,首先给予了他们三位热烈的掌声,接着说道:“我真是放心了,看见你们发挥得如此的好,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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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3
读书的乐趣
读书的乐趣在于书是知识的载体,是传承文明、文化的载体。俄国作家高尔基就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句古训最多只能传几十或是上百年,但若是记载于书上后,千年也不会消失。如先人竹简刻书的《史记》。
  读书的乐趣在于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每一本书,每一个人都会有不同的见解,批注后又整理出了一本“进化”的书,这本“进化”了的书再传播给其他人,这本书就又“进化”了又“进化”。就象一个小雪球,越滚越大,成了一个大雪球。伟大的数学家笛卡尔就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每个人从中都可以得到无数个前人的经验,同时他也能将自已的经验总结后,留给他人学习。  
  读书的乐趣在于它对人精神的一种潜移默化。不管是一本漫画,还是一本人物传记;不管它是一本散文集,还是一本诗歌集;不管它是一本小说,还是一本报告文学;不管你是高兴或是悲伤;不管是孤独还是寂寞,只要是书中的只言片语能让读者心有同感,必会引起共鸣,乐而忘忧。有时侯我只要一看到我喜欢的书,就会不自觉的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久久不舍得放下。读完后,感觉既增长了见识,又不浪费时间,何乐而不为呢?  
  朱熹曾说过:“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和口到”。我认为这三到之中‘心到’最为重要。因为心到了,眼和口也就只是接受信息的工具罢了。读书时,需要细细的咀嚼,消化每一个字,直到读懂,读透。“读书百遍,其义自现”就已被你“贯彻落实”。那么,这本书就早已深深地印在你的心里,你就可以将书中看到和学到的东西灵活运用到生活中去了。  
  读书有乐趣在于第一,“书是一代对一代精神上的遗训。”吸收前人经验,增加自我生活经验;第二,“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自已写文章,能引用的让文章中出现几句睿智的话语,使文章大放光彩;第三,“活到老,学到老”,让你的生活不再空虚,十分充实,第四,“书富如入海,百货皆有”。见多识广,大开眼界,熟识天文地理,古往今来;第五,“腹有诗书气自华”,在读书的过程中,增加了自身的修养,可以散发出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  
  想到这些,我就希望所有的同学和朋友们能和我一起享受读书的乐趣。因为只要每次读书时都能认认真真,你就会发现读书不仅仅是知识,而是无尽的乐趣
第2个回答  2012-06-02
掰手腕
今天,谭老师举行了一场掰手腕比赛,老师的话音刚落,掰手腕高手们就跃跃欲试,准备在这场比赛中大显身手。
老师安排我和王璟琛进行第一场比赛。我大步流星地走到一张空桌子旁,做着热身运动,为比赛做准备。我的对手呢,神气十足地走到桌子旁,自认为冠军非他莫属。我们坐在椅子上,用手紧紧地握住对方的另一只手,我充满敌意地看了对方一眼,他也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三、二、一!开始!”老师一声令下,我们便掰了起来。只见他满脸通红,好像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在了手上,可就是掰不倒我,我也使足了力气掰,也掰不倒他。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着,我和他就这样对峙着,过了一会儿,我一声怒吼,使劲向左一掰,把对方掰倒了。他像一头斗败了的公鸡,耷拉着脑袋,就这样,我顺利地进入第二局。
第二局,是我和王启隆对战。比赛开始了,我趁他不注意,用力一掰,就把他的手腕掰倒了。这时候的我,像一个打了胜仗的将军;而他呢,垂头丧气的。就这样比赛结束了,我轻而易举地夺得了冠军。
这真是一场激烈而又精彩的掰手腕比赛呀!我非常喜欢这场比赛
第3个回答  2015-11-29
竟与我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