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去钱,可是那人坐牢了,我的钱怎样才能要回来?

如题所述

那是刑事方面的,你们借钱的是民事方面的,不影响你的债权。

如果他借钱是用于家庭生活(要有证据,如借条上就有写为了家庭支出,包括买房、装修等),或者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的事业,如夫妻店,你可以向其老婆要。你可以向其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超过诉讼期限不主张,会导致超过诉讼时效,以后再提起,法院依法不会受理或不支持你的主张。

如果说没有钱,有其他财产,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实在没有财产,就中止执行,等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才重新执行。

债务关系不会因为债务人被限制人身自由而灭失,可以向法院所在地法院起诉,切记不要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

拓展资料:

一、债务人入狱了债权人如何追讨

1、首先如果债务人是有配偶的,而且债务关系是在债务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直接向债务人的配偶要账,要求债务人的配偶偿还债务。

2、假如债务人是单身或者是在离婚之后借的钱,那么债权人就需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因为债务人已经入狱了,所以在送达地址上要写债务人现在所在监狱的地址。

3、《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如何向监护人讨债

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父母,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再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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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0

可以向你自己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偿还债款。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借款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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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18
那是刑事方面的,你们借钱的是民事方面的,不影响你的债权。
如果他借钱是用于家庭生活(要有证据,如借条上就有写为了家庭支出,包括买房、装修等),或者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的事业,如夫妻店,你可以向其老婆要。
你可以向其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超过诉讼期限不主张,会导致超过诉讼时效,以后再提起,法院依法不会受理或不支持你的主张。
如果说没有钱,有其他财产,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实在没有财产,就中止执行,等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才重新执行。
可以咨询律师,看这种情况要到哪个法院处理。
第3个回答  2015-09-01
债务关系不会因为债务人被限制人身自由而灭失,可以向法院所在地法院起诉,切记不要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
第4个回答  2014-08-20
有借条的话,可交司法机关,由那人家人负责偿还。望采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