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2-10
割发代首
三国时期,曹操发兵宛城时规定:“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这样,骑马的士卒都下马,仔细地扶麦而过。可是,曹操的马却因受惊而践踏了麦田。他很严肃地让执法的官员为自己定罪。执法官对照《春秋》上的道理,认为不能处罚担任尊贵职务的人。曹操认为:自己制定法令,自己却违反,怎么取信于军?即使我是全军统帅,也应受到一定处罚。他拿起剑割发,传示三军:“丞相踏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 立木取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译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二百两。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一千两。”于是有一个人半信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一千两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2-14
真实的割发代首:
给《三国演义》注解的毛氏父子看到这里大骂曹操真是“奸雄”:好你个曹操,死刑你就这样给免了!
其实这是不对的,其实这也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叫做:“髡(KUN四声,音昆)刑”。我们知道,古代人都是长发,用簪子固定住。而短发的只有一种人:奴隶!
古代越国人都是短发,所以被说是野蛮人,在中原人看来,短发是低贱的象征。包括曹操手下的崔琰就被曹操罚为奴隶,但是不肯能会真的让堂堂一个士人去挖煤吧!他受的刑罚正式这种刑。
这种刑罚对人身没有伤害,但却是心灵上的极大处罚,尤其在古代,阶层分工明显,这种刑罚施予到士人身上,更甚于杀掉他!!
曹操没有杀掉崔琰而仅仅是对他施予这种刑罚,由此可见一斑。
而另一方面。曹操身为一个君主,能够自己将自己处以奴隶的刑罚,这也算是很少见的了。
至此,曹操手下“众军皆惊”,没有一个敢违背曹操命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