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为两年,还有将近一年的时间才合同期满。 现在事业单位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辞退了我(我们单位性质是森林防火,军事化管理,因为晚起床) 具体手续都还没办 按照合同规定 不允许在防火期内主动辞职 现在还属于在防火期内。
现在事业单位的领导把我辞退了 局长签字同意了 然后又打电话让我回去写辞职报告 我没有同意。 劳务派遣公司应该还不知道这个事情 并没有联系我 我跟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合同还没有解除 也没有说重新为我找新工作 现在就是被事业单位辞退了 我认为单位辞退我的理由是不合法的 现在我能不能要求赔偿金呢?
这几天因为这个事情弄的很烦 想找个懂劳动法这一块的专业人员详细解答一下。我也知道 现在劳务派遣在我们国家滥用的非常厉害 所以很着急。因为领导三番五次的让我回去写辞职报告,我想既然你已经辞退了我,我干嘛还要回去写辞职报告呢。我犯得错误又不是严重违纪,只不过最近单位一些事情,领导拿我杀一儆百,准备清理单位一些不听话的同志。。。 急寻专业人士解答啊!!!!
关于证据方面都需要采集哪方面的呀? 因为我们几十个同事签合同的时候 合同并没有留在我们手里 虽然是一式三份。我有权利去劳务派遣单位要求看合同么?还有劳务派遣跟事业单位之间的协议。
我并不是严重违反劳动记录 只是因为晚起床 两点半起床 三点集合 两点半到三点 是属于个人整理内务时间 我只要保证按时集合即可啊
追答就你这种态度领导不收拾你,收拾谁啊?我并没什么恶意。你静下来想想吧!以前还有什么做错什么没有啊,领导为什么和你过不去,非开除你不可?觉得委屈就申请仲裁吧,别在生闷气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