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神录》原文:
淮南统军陈璋,加平章事,拜命于朝。李升时执政,谓璋曰:“吾将诣公家道贺,且求快婿,公其先归。”璋策马去,中路马蹶而坠。顷之,升至,璋力疾出,升慰讯已,匆匆告别。璋召马数之曰:“吾今日拜官,又议亲事,尔乃坠我,畜生!”不忍即杀,使牵去,勿与刍秣。
是夕,圉人窃具刍粟,马视之而已,达旦不食,如是累日。圉人以告,璋复召语之曰:“尔既知罪,吾赦尔。”马跳跃而去,是日乃饮饩如故。璋后出镇宣城,罢归而薨。旬日,马悲鸣而死。
节选宋代小说家徐铉撰《稽神录》。
译文:
明朝淮南统军陈璋,加封“平章事”官职,到朝中接受任命。当时李升担任丞相,对陈璋说:“我一会儿去贵府给您贺喜,还想见见您家公子,看是否有缘做我的乘龙快婿。请您先走一步。”陈璋骑马上路,途中这匹马忽然失足,把他摔了下来。
到家不久,李升来访,陈璋勉强起身迎接。李升慰问了一下伤势,就匆匆告别了。陈璋把马召来,责备它说:“我今天拜官,又要商议亲事,你却把我摔下来,你这畜生!”不忍心杀它,就让人把它牵走,不许喂食。
当天晚上,马夫悄悄拿来马料喂它,这匹马看了看,直到天亮也没有吃,一连几天都是如此。马夫把这件事向陈璋禀报,陈璋又把马召来,对它说:“你既然知道自己错了,那我就赦免你吧!”马听了跳着离开,当天开始像以前一样进食。
后来,陈璋镇守宣城,任职期满后还乡,不久就去世了。十天后,这匹马也悲鸣着死去。
扩展资料:
《稽神录》是一部宋代志怪小说集,共六卷。徐铉撰。徐铉自序,称“自乙未岁(935)至乙卯(955),凡二十年”撰作此书(见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则此书为入宋以前所作,全部收入《太平广记》。此书大多写鬼神怪异和因果报应故事。
简介
宋代志怪小说集。徐铉撰。此书大多写鬼神怪异和因果报应故事。如记周元枢与鬼争宅(《周元枢》),李令夜行被鬼殴(《望江李令》),田达诚与鬼唱酬(《田达诚》),鬼少年助人致富(《徐彦成》)。再如《王妻》写陈九娘生前隐瞒林氏钱十万,死后为神附在林氏身上,借言人祸福以偿其债。
《欧阳氏》写广陵孔目吏欧阳某妻嫌父贫陋,终为暴雷击杀。《蚓疮》写一僧以石灰杀死无数蚯蚓,便身痒成疮,每一疮有死蚯蚓一条,计数百千条,因而致死。
《熊》写与弟入山伐木,日暮忽见人马呼喝而至,及晓追视,才明白夜里所见人马皆树叶蚂蚁所化,乃取火焚烧。但即患脚肿,旬月而死。诸如此类,内容既虚幻妄诞,文字亦平实简率。所记之事多是鬼奇怪异和因果报应。但宋初志怪面貌,于此可见一斑。
参考资料来源:稽神录_百度百科
译文:
明朝淮南统军陈璋,加封“平章事”官职,到朝中接受任命。当时李升担任丞相,对陈璋说:“我一会儿去贵府给您贺喜,还想见见您家公子,看是否有缘做我的乘龙快婿。请您先走一步。”陈璋骑马上路,途中这匹马忽然失足,把他摔了下来。
到家不久,李升来访,陈璋勉强起身迎接。李升慰问了一下伤势,就匆匆告别了。陈璋把马召来,责备它说:“我今天拜官,又要商议亲事,你却把我摔下来,你这畜生!”不忍心杀它,就让人把它牵走,不许喂食。
当天晚上,马夫悄悄拿来马料喂它,这匹马看了看,直到天亮也没有吃,一连几天都是如此。马夫把这件事向陈璋禀报,陈璋又把马召来,对它说:“你既然知道自己错了,那我就赦免你吧!”马听了跳着离开,当天开始像以前一样进食。
后来,陈璋镇守宣城,任职期满后还乡,不久就去世了。十天后,这匹马也悲鸣着死去
原文:
淮南统军陈璋,加平章事,拜命于朝。李升时执政,谓璋曰:“吾将诣公家道贺,且求快婿,公其先归。”璋策马去,中路马蹶而坠。顷之,升至,璋力疾出,升慰讯已,匆匆告别。璋召马数之曰:“吾今日拜官,又议亲事,尔乃坠我,畜生!”不忍即杀,使牵去,勿与刍秣。
是夕,圉人窃具刍粟,马视之而已,达旦不食,如是累日。圉人以告,璋复召语之曰:“尔既知罪,吾赦尔。”马跳跃而去,是日乃饮饩如故。璋后出镇宣城,罢归而薨。旬日,马悲鸣而死。
节选宋代小说家徐铉撰《稽神录》。
扩展资料
《稽神录》,宋代志怪小说集。宋初徐铉撰。徐铉自序,称“自乙未岁(935)至乙卯(955),凡二十年”撰作此书(见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则此书为入宋以前所作,全部收入《太平广记》。
此书大多写鬼神怪异和因果报应故事。如记周元枢与鬼争宅(《周元枢》),李令夜行被鬼殴(《望江李令》),田达诚与鬼唱酬(《田达诚》),鬼少年助人致富(《徐彦成》)。
再如《王妻》写陈九娘生前隐瞒林氏钱十万,死后为神附在林氏身上,借言人祸福以偿其债。《欧阳氏》写广陵孔目吏欧阳某妻嫌父贫陋,终为暴雷击杀。《蚓疮》写一僧以石灰杀死无数蚯蚓,便身痒成疮,每一疮有死蚯蚓一条,计数百千条,因而致死。
《熊乃》写乃与弟入山伐木,日暮忽见人马呼喝而至,及晓追视,才明白夜里所见人马皆树叶蚂蚁所化,乃取火焚烧。但乃即患脚肿,旬月而死。诸如此类,内容既虚幻妄诞,文字亦平实简率。但宋初志怪面貌,于此可见一斑。《稽神录》6卷,《拾遗》1卷,《补遗》1卷,共235条。有《涵芬楼》本。
陈璋(1470年—1541年),字宗献,号省斋,乐清人。
明弘治十八年(1505年)进士,授刑部主事。
人物主张
主张法治,曾说:“士不读书,谓之废学;官不读律,谓之旷官。”悉心钻研法学,直至废寝忘食。遇人对法律有疑难者,亲为注解,以法学家名世。历任刑部员外郎,奉敕审录八闽积案,解救无辜受害者不下百余人。
事毕还京,适武宗欲再南巡,上疏谏止,痛陈出巡将造成劳民伤财种种祸害,竟遭夺俸、廷杖,卧床休养五个月始起。直至嘉靖元年(1522)世宗即位,复官升大理寺。时锦衣卫捕获群盗数十人,经大理寺审理,具奏将其中无辜平民释放。
继任刑部左侍郎,有上官非法杖死下吏入狱,欲出钱赎罪,璋说“杀人抵罪,官与民一也”,坚持不可。由于秉公执法,得罪了一些执政者,遂辞官归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陈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稽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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