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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所述

江西科技学院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定稿)

为了加强对我校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精神,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合格的应用型人才,经研究,从今年开始,我校将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列入教学计划,全面推广实施。为此,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1、学校寒暑假都将按本办法统一组织本校各类型本、专科层次的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2、按本办法统一组织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实践教学必要环节进行统一管理。
3、社会实践活动由大学生本人自愿报名、有选择性地参加。
4、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以“奖点分”形式进行累加。
5、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统一纳入国家和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各类评先评优和毕业资格审核的管理范畴,作为是否评定国家和学校奖(助)学金、是否评先评优和是否准予按期毕业的重要依据。
二、社会实践活动分类
A类:深入农村、企业(公司)、社区等参与生产劳动或社会调查;
B类:参加各类健康文明的公益性志愿者活动;
C类:参与学校组织的招生咨询和招生服务团活动;
D类:经学校二级学院(系)认可的其它社会实践活动。
三、组织工作程序
1、分校区成立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
2、分校区召开动员会,具体布置工作;
3、学校和各学院(系)分别开展管理干部和班导培训;
4、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表》,选择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类型。
5、各二级学院(系)公布学生的申报信息;
6、学生根据公布的申报信息,自愿调整申请表(重选申报类型);
7、分别汇总申报情况,相关组织或机构对申报者分类进行面试。本着“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申报者的参与类型;
凡申报C类的,可以是“站长”、“站点主管”、“注册招生咨询员”和“非注册招生咨询员。
8、学生第二次调整申请表(确定申报类型)。
9、汇总学生申报情况,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10、公布最后遴选结果。
四、奖励与约束办法
(一)奖点分计算
1、A类社会实践活动
(1)有县(乡)政府、企业(公司)或社区的社会实践活动证明(学校统一格式,加盖单位公章):100分。
(2)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30天以上且完成一篇调查报告(一年级学生不少于8千字,二、三、四年级学生不少于1万字),并通过二级学院(系)组织的审核和答辩,根据不同质量给予不同的奖点分:优秀1000分、合格500分、不合格0分。
(3)收集1条经审核有效的“目标(重点)中学生”信息另计:10分(封顶分500分)。
(4)带领1名中学生来校参观另计:50分(封顶分500分)。
(5)完成一个招生名额另计:1000分(上不封顶)。
2、B类社会实践活动
(1)“志愿者组织”的证明(学校统一格式,加盖组织公章):100分。
(2)参加活动时间在30天以上且完成一篇心得体会(不少于3千字)并通过二级学院(系)的审核和答辩,根据不同质量给予不同的奖点分:优秀500分、合格300分、不合格0分。
(3)获得“志愿者组织”的优秀评价或奖励:500分。
(4)收集1条经审核有效的“目标(重点)中学生”信息另计:10分(封顶分500分)。
(5)带领1名中学生来校参观另计:50分(封顶分500分)。
(6)完成一个招生名额另计:1000分(上不封顶)。
3、C类社会实践活动
(1)竞争获站长职务的:1000分。
(2)竞争获站点主管职务的:800分。
(3)竞争担任注册招生咨询员的:500分。
(4)每收集1条经审核有效的“目标(重点)中学生”信息:10分(封顶分500分)。
(5)每带领1名中学生来校参观:50分(封顶分500分)。
(6)每完成一个招生名额:1000分(上不封顶)。
(7)参加学校招生服务团,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并通过考核,优1000分、良800分、合格500分、不合格0分。
(8)被学校评为招生服务团先进个人:500分。
4、D类社会实践活动
(1)有社会实践活动所在地相关单位的证明(学校统一格式,加盖单位公章)或学校认可的其它证明材料:100分。
(2)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30天以上且完成1篇调查报告(一年级学生不少于8千字,二、三、四年级学生不少于1万字),并通过二级学院(系)组织的审核和答辩,根据不同质量给予不同的奖点分:优秀1000分,合格500分,不合格0分。
(3)收集1条经审核有效的“目标(重点)中学生”信息另计:10分(封顶分500分)。
(4)带领1名中学生来校参观另计:50分(封顶分500分)。
(5)完成一个招生名额另计:1000分(上不封顶)。
(二)奖点分兑换办法
1、兑换学分。对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同学,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将奖点分抵免部分课程的部分学分(详见学分兑换试行办法)。
2、兑换“于果奖(助)学金”。当年在C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同一区域完成招生名额的奖点分累计达3000分以上的,每1000分可兑换当年的“于果奖(助)学金”200元(兑换最高额为3000元)。3000分以下不参加兑换。2012年招生奖励政策中与此相关的内容即以此为准。
3、各类奖点分累计总分将作为学生各类评先评优、国家和学校的奖(助)学金评选、选拔留校工作和建党对象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三)约束办法
1、一、二、三年级本科生必须连续三年,一、二年级专科生必须连续两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每一个学生在A、B、C、D四种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中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不得跨类别申报。
3、在A、B、C、D四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当年的奖点分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累加计算,不得交叉进行累加。
五、其它规定
1、社会实践活动是教育教学的必修环节,各二级学院(系)院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学工副院长(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2、各班班导承担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工作,作为本班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
3、对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取得的奖点分,学分兑换由教务处负责;于果奖(助)学金由财务处负责;国家和学校的奖(助)学金评选、评优评先由学工处负责;建党对象考核由各二级学院(系)党总支(支部)负责(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4、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1)领导干部为弄虚作假行为开绿灯或直接参与弄虚作假的,将就地免职;
(2)领导干部对弄虚作假行为把关不严的,将降级、降薪使用;
(3)老师或一般干部为弄虚作假行为开绿灯或直接参与弄虚作假的,将降薪使用直至解聘;
(4)班导为弄虚作假行为开绿灯或直接参与弄虚作假的,直接解聘;
(5)学生本人弄虚作假或协助他人弄虚作假的,将延长至少一年学习年限或取消毕业资格。
5、对2011年及以后入学的各年级学生,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活动奖点分累计不得低于4800分,专科生累计不得低于3200分。对于2011年以前入学的学生的社会实践奖点分作如下规定;2009级本科生累计不低于1600分;2010级本科生累计不低于3200分;2010级专科生累计不低于1600分。
6、A、B、D类社会实践活动奖点分由各二级学院(系)(系)予以确认,C类社会实践活动奖点分经学校招生办确认后,由各二级学院(系)进行汇总并登记(详见相关规定)。
7、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试行,试行过程中将根据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适时予以调整或修改。商学院可视情况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1
江西科技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表

所在学院:
姓名

性别

学号

班级名称

班导(指导老师)

申请活动类型
□A类 □B类 □C类 □D类
预计可获奖点分

申请人联系电话






□ 本人主动申请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完成相应的任务;
□ 本人申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已征得家长同意;
□ 本人已经与所申报活动类型的相关单位取得了联系,并初步获准;
□ 本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一定遵纪守法,注意安全,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坚持到底,中途不放弃;
□ 本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将定期与指导老师保持联系,汇报情况,接受老师的指导。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本人一定严肃对待此项工作,认真指导学生;
□ 本人在工作中,一定实事求是,坚持客观公正,不弄虚作假;
□ 本人一定经常与学生保持联系,指导学生完成任务。

班导(指导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最终审批类型:
(1) □A类;□B类;□C类;□D类
(2)选择C类的,在C类活动中的身份确定为:
□站长;□站点主管;□注册招生员;□非注册招生员;□服务团成员

二级学院(系)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校区领导小组组长确认(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江西科技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奖点分申报审批表

申报时间:
姓名

性别

学号

联系
电话

班级名称

班导姓名(指导老师)

参加活动类型
□A类 □B类 □C类 □D类
类型
评分标准
自报分
核定分
A类
社会实践活动证明(100分)

活动30天以上且完成一篇调查报告(0-1000分)

收集1条有效中学生信息另计10分(封顶分500分)

带一名中学生来校参观另计50分(封项分500分)

完成一个招生名额另计1000分(上不封顶)

B类
志愿者组织证明(100分)

志愿者组织的优秀评价或奖励(500分)

活动30天以上且完成一篇心得体会(0-500分)

收集1条有效中学生信息另计10分(封顶分500分)

带一名中学生来校参观另计50分(封项分500分)

完成一个招生名额另计1000分(上不封顶)

C类
竞争获站长职务(1000分)

竞争获站点主管职务(800分)

竞争担任注册招生咨询员(500分)

每收集1条有效中学生信息10分(封顶分500分)

每带一名中学生来校参观50分(封项分500分)

每完成一个招生名额1000分(上不封顶)

参加学校招生服务团考核合格(0-1000分)

被学校评为服务团先进个人(500分)

D类
社会实践活动证明(100分)

活动30天以上且完成一篇调查报告(0-1000分)

收集1条有效中学生信息另计10分(封顶分500分)

带一名中学生来校参观另计50分(封项分500分)

完成一个招生名额另计1000分(上不封顶)

社会实践活累计奖点分(总分)

指导老师审核(指导老师签名视为认可)

二级学院(系)审核(负责人签名视为认可)

校区领导小组审核(负责人签名视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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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4
江西科技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统招普通本科高校,是由江西蓝天学院更名而来。学校连续五年荣登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首。学校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实验设施先进。目前,学校为社会培养输送了16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其中有两位校友还分别位居中国大学生创业富豪榜前11和18位。最后建议您有时间来学校参观,真正体会一下真实的江西科技学院
第2个回答  2012-07-16
我是在校大二的学生,学校环境还可以。学习还是要靠自己。如果不好好学习去哪都没用。说实话,教学设备和环境很好,你可以到学校来实地考察。
毕业就业还是很好的,学校有很多校企合作班,就业率在99%以上
第3个回答  2012-07-25
江西科技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统招普通本科高校,是由江西蓝天学院更名而来。学校连续五年荣登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首。学校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实验设施先进。目前,学校为社会培养输送了16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其中有两位校友还分别位居中国大学生创业富豪榜前11和18位。最后建议您有时间来学校参观,真正体会一下真实的江西科技学院。
第4个回答  2012-07-12
江西科技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普通民办本科院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和专科学历文凭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前身为江西蓝天学院,是中国最好的民办高校!!但是不管怎样都的靠自己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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