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了7年了,公司卖掉了,如果不想继续干了,会有赔偿吗?

如题所述

1、如果新公司承担老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则劳动合同继续在新公司履行,可计算新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这是你不愿在新公司做的话,自己辞职,是没有补偿的。前提是必须由新老公司共同盖章的书面通知。
2、如果新公司是购卖有效资产的,老公司应当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由新公司和员工重签劳动合同,当然员工也有权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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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2
如果你自己辞职,是没有赔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2个回答  2012-07-02
在公司卖掉以前可以要求补偿,卖掉以后应该要不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