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时付出对价和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以什么时候为准

比如,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实在07年3月1日,此时计算了合并方股票的平均价和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但是,有关部门批准后,合并方真正开始合并实在10月31日。那答案上说股价以及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又要以10月1日的为准。
那前面的那个没有用吗?没有用算它干什么?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你的提问中的表述是不准确的,或者说是不完全正确的!
在企业合并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有两种核算基础和依据的,分别适用于两种不同形式的合并!
第一种基础为:以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为基础和依据。
这种适用于同一控制下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在这种同一控制下初始投资核算的原则是:不确认损益,不以公允价值计量,那么自然就是账面价值了!
第二种基础为:以企业合并中投资者付出对价(即为公允价值):
这种适用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这种情况下,属于没关联性企业间的合并,那么实际上一方付出对价(公允价价值)一定会与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是相等的,因为这是公平交易形成的合并,一定是相等的,所以也就是说,投资者付出对价=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对于你所举的例子,表述不清晰,我就在这里不再解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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