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无效 不成立 复议 法院应如何判

如题所述

行政处罚无效是作出行政处罚的裁决机关,程序不合法或者假案、错案,属于无效裁决。
行政处罚不成立,没听说过,应该理解为违法行为不成立或者不构成某个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行政处罚复议是当事人认为裁决错误或者对裁决有异议的,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复议机关认为办案单位裁决不当,可以变更裁决或者撤销裁决。
要经过法院判决的,必须走行政诉讼程序,在复议做出裁决后仍然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如果认定行政处罚无效,违法行为不成立,法院会依法做出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如果法院认定行政处罚程序合法,当事人违法成立,法院将支持之前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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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4
行政处罚无效,法院判决“撤销”。
行政处罚不成立,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程序问题,针对程序问题法院是“裁决”,裁决有驳回申请,驳回起诉。
行政处罚经过复议之后,不影响法院的判决,只是被告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