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1-29
我国刑法,理论上只有一部,即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那部,在之后的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这就是刑法学理论上所谓的“79刑法”和“97刑法”。可以说,二者在立法思想、具体条文设置上有着很大的不同,后者对前者做了大幅度的修改,如取消“反革命罪”这一章,又新立“危害国家安全罪”一章,更取消了诸如反革命杀人罪、流氓罪、投机倒把罪等罪名,更符合时代潮流和我国的社会情况。
但是,立法的滞后性是天然的,故于1997年后,我国又开始用刑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部分落后于司法实践的刑法条文进行修正,至今已发布了六个刑法修正案。修正案只需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即可,无需每年开一次的全会审议,这就降低了立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