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

如题所述

深圳社保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多少
深圳社保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而有所不同。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区别。死亡丧葬费是指用于安葬逝者的费用,包括丧事的一切费用,例如殡葬服务、墓地费用等。而抚恤金则是给予逝者家属的经济补偿,以帮助他们度过失去亲人的困难时期。
在深圳,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参保人,其死亡待遇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来说,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同时,参保人遗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例如,202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408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10408元×6=62448元。
抚恤金的标准则根据参保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以月为计算单位,每月按照参保人逝世的月工资总额的80%发放,但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如果逝者是因病非因工死亡,则抚恤金标准为参保人逝世的月工资总额×40%。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逝者在深圳的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其家属只能领取丧葬补助金而不能领取抚恤金。同时,如果家属已经领取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或者基本医疗保险的丧葬补助金,就不能再重复领取深圳社保的丧葬补助金。
综上所述,深圳社保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而有所不同。家属需要根据逝者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规定进行申请和领取相应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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