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人取走货款,如果要追究其责任,属于何罪名?

有两个客户,是由中间人介绍的,现在追要剩余货款,客户说钱已经被中间人拿走了,联系中间人,中间人承认把钱拿走,还以此来要挟我公司让其做那个地区的代理商,才会把钱还给我公司,我公司现想追求其责任,他这种行为属于何行为?如何定性?

中间人取走货款,准备证据可以直接按民事纠纷解决,起诉要回货款,侵占罪。
法律分析
中间人指在利益关系与是非定夺面前,事主本人不出面,由他人代理,事主向中间人缴纳一定费用。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就不能以本罪论处。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总之,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还是遗忘物以及埋藏物都必须是他人的财物。所谓他人,在这里仅指公民个人,不包括国家或单位。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既说明了持有的对象物范畴也说明了持有行为的法律性质。所以,可以上诉追究中间人的责任,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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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6
你无权追究中间人的责任。

你只能追究客户的责任,因为他没有把钱交到你的手上,你和他才是合同经济纠纷。

至于客户和中间人的纠纷,不影响你和客户的合同关系。
第2个回答  2012-06-26
根据《刑法》270条规定,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可以到法院起诉。在追究其形式责任的同时要求返还。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6-26
1,可以直接按民事纠纷解决,起诉要回货款
2,也可能构成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