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过户给一方离婚还能分割吗

如题所述

婚后过户的房子如果是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或儿子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单独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结婚后购买的房产,若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了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若是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分配;若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一般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离婚时一般均分。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的证明: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现由谁持有。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8)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9)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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