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亲戚是精神病,把别人打了,现在承担不起医药费,监护人都年龄太大,该杂办

如题所述

监护人几岁了?如果监护人大于70岁的话,责任可能会涉及到其他亲戚上。是什么原因打人呢?被打的那个人有去惹他吗?如果被打的是小孩,或者其他限制性民事行为人,而你家亲戚在打的过程中监护人有竭力劝阻的话,是无责任。你可以把当时情况详细说下吗,我看下能不能寻找法律条款减轻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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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6
依据《民法通则》第17条的规定,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依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如果因为监护人管教不严,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所以要是追究刑事责任,追究的是该精神病患者;如果是赔偿等民事责任,监护人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还要看你家的亲戚打人的时候是完全丧失辨认行为的能力还是清醒的~~就是看他是不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还是完全的精神病人~~
第2个回答  2012-06-26
你首先得证明你的亲戚是否属于完全丧失辨认行为的能力。在打人的时候是否属于精神正常。如果不正常不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相应的民事责任还是要承担的,你说的家里困难,公安机关调查属实那就那就少承担,或者不承担、
第3个回答  2012-06-26
这没办法,没钱就是没钱,被打的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