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到期后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物业服务合约到期后未续签,但是物业公司仍然在提供服务的,原合同继续有效。在生活中,物业合同到期了没有及时续签的情况并不少见,很多物业公司在业主没有明确提出解除物业合同之前都会继续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物业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业主会议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说明是否继续与原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也没有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撤回,物业公司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约关系。新合同尚未签订,在双方未协商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业主应按原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但期限不定,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有权随时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若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亦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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