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是A城市的人,去了B城市工作后在B城市失踪。家人在A、B两地报案后无结果,想着可能被人骗去了C城市或者D城市,请问能在C或D城市报案吗?
还有失踪人员报案后是否能在全国看到他的失踪信息?
法律规定可以报案,但不一定能立案。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就是会移至当地警方处理。如果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扩展资料:
异地诈骗报案方法: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犯罪的报案地点应该是犯罪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如果是通过网络计算机进行诈骗的,可以地服务器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
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参考资料:垫江县人大常委会网-刑事诉讼法
法律规定可以报案,但不一定能立案。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就是会移至当地警方处理。如果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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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也提出了关于报案的若干问题:
第一百零九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参考资料来源:垫江县人大常委会网-刑事诉讼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可以报案,但不一定能立案。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就是会移至当地警方处理。如果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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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失踪者的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办理失踪人口报案流程:
1、失踪人近期照片二张。
2、户口簿。
3、填写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
根据《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接报儿童失踪或被拐报警,警方会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协助家长进行寻找。若有线索表明有被拐卖嫌疑的,警方将立案进行侦查,并不需要超过24小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法律规定可以报案,但不一定能立案。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就是会移至当地警方处理。如果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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