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今天开车在路上拐弯,自己的汽车与一辆电动车前轮发生轻微擦碰,对方电动车和人都没有跌倒,我停了一下,看见对方没事,我也没下车就开车走了,对方是记住了我的车牌号,下午交警给我打电话让去交警队处理问题,这算不算找事逃逸罪,到交警对我该如何辩解,像这种情况我该受到何种处罚?求高手解答。
情况是这样的,今天开车在路上拐弯,自己的汽车与一辆电动车前轮发生轻微擦碰,对方电动车和人都没有跌倒,我停了一下,看见对方没事,我也没下车就开车走了,对方是记住了我的车牌号,下午交警给我打电话让去交警队处理问题,这算不算找事逃逸罪,到交警对我该如何辩解,像这种情况我该受到何种处罚?求高手解答。
追答估计是要算逃逸了,只能和警察解释一下,和对方好好商量了,如果对方没有什么大问题,最好协商一次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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