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2021

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2021

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2021内容包括:
1、支持广告业、娱乐业恢复和发展;
2、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
3、已征的应予免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予以退还。
文化事业是中国特有术语,指我国政治经济体制当中存在的文化事业单位的集合名词,文化事业单位是在文化领域从事研究创作、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公共服务的组织机构。
文化事业的主要介绍:
1、主要任务是为社会提供精神产品,满足人民对文化生活的多种需求,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
2、由政府主管部门审定资格,管理形式多样化;
3、涵盖门类多,单位分布广。
文化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和刑罚的,处罚信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执法部门对外公示,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主创人员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措施,限制相关文化产品和服务在一定期限内进入传播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第二十九条 【社会责任】文化企业应当坚守中华文化立场,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承担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
第三十条 【国企国资】国有文化企业应当立足主业,巩固并发展内容生产优势和传播主渠道优势,发挥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导和引领作用。
国家建立健全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等挂钩的制度,提高国有文化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文化资产安全和完整。
第六十九条 【渎职责任】违反本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占、挪用、截留、克扣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相关财政资金、基金的;
(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三)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审批活动的;
(四)干扰文化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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