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供暖时间多少天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采暖期为每年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四月五日,也就是说2020年—2021年度青岛供暖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4月5日。计费标准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40元;其他类用户市内三区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3.06元。缴费方法

1.线上缴费:用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公众号和微信钱包等线上支付平台实现快捷缴费。

2.线下缴费:用户也可持供热证或用户信息卡上的用户编码,到银行营业网点进行缴费,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终端等多种方式缴纳热费

法律依据:《青岛市供热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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