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长的级别是乡科级副职。
乡科级副职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机关科室科长各营(分场)党委书记、营长(分场场长)等,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农场工会副主席、芳草湖六场书记、六场场长)。
县、县级市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县建设副局长等。地级市局下属,如市建设局法制副处长等。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