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合同工有住房公积金吗

如题所述

劳动者不管去什么单位工作都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享受很多的权利。用人单位的员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工和临时工的,他们之间是存在区别的。那么用人单位的合同工有住房公积金吗?下面就由我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用人单位的合同工有住房公积金吗
      无论任何用人单位,都应当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合同工和正式工有哪些区别
      1、签订的主体不同:
      合同工是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并派遣到各项目上,合同一般存在3年左右的期限。实际上很多时候都是国企单位直接招聘人员,正式工作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管理及调遣由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与派遣公司不产生直接联系。适用人员:大专及大专以下学历、其他非正式入聘等人员。
      正式工是员工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较长。需要注意的是,本科毕业生需经过一年见习期方可成为正式工,但见习期间待遇与正式工无差别。
      2、工资、福利待遇等:
      工资:大致采用此方式计算: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各类补贴-五险一金。采用“定岗定薪”方式,基本工资及奖金根据所属岗位制定。
      合同工较合同工不会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他无明显差别。表现良好的的合同工,在完成项目部评定及公司评定后,可转换为正式员工。
      三、合同工多久可以长期
      签订长期合同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即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注意:只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而非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用人单位的合同工有住房公积金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用人单位的合同工自用人单位录用之日起,用人单位就需要为其缴纳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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