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个人所得税计算

如题所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就是起征点的累计)-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扣除-累计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个税起征点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昆明个人所得税计算实例
      谢玉佩下学参加工作后留在在昆明工作和他的老婆也是在昆明相识相爱的,结婚时谢玉佩把原来的单身公寓卖掉凑了点钱买了一套大三房两厅作为婚房,一说到房子大家就关心收入问题,正好我们今天就是拿谢玉佩的情况来计算个税的所以工资也就不保密了,谢玉佩目前就职于昆明某科技公司他2020年1月工资9000元;2020年2月工资27000元;2020年3月工资12000元;2020年4月工资9000元、2020年5月工资9000元、2020年6月工资是12000元。这个收入也还算可以目前一家人都定居在昆明。谢玉佩有一个儿子在昆明上小学四年级,每个月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上可扣减1000元;婚房不属于首套房所以不能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谢玉佩的父母也都不到60多岁所以谢玉佩也不能享受到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所以专项附加扣除他每个月只能扣减1000元。除此外就每个月要缴纳330元的社保,公司没有住房公积金。以上就是谢玉佩在昆明的基本情况,有了这些信息我们就可以根据昆明5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和昆明新个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来计算谢玉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了,详细过程如下:
      2020年1月
      应纳税所得额=9000(累计收入)-5000(累计免征额)-330(社保公积金)-1000(累计专项扣除)-0(累计其他扣除)=2670元
      应纳税额=2670*3%=80.1元
      2020年2月
      应纳税所得额=36000(累计收入)-5000(累计免征额)-660(社保公积金)-2000(累计专项扣除)-0(累计其他扣除)=23340元
      应纳税额=23340*3%-80.1(已缴纳的)=620.1元
      2020年3月
      应纳税所得额=48000(累计收入)-5000(累计免征额)-990(社保公积金)-3000(累计专项扣除)-0(累计其他扣除)=29010元
      应纳税额=29010*3%-700.2(已缴纳的)=170.1元
      2020年4月
      应纳税所得额=57000(累计收入)-5000(累计免征额)-1320(社保公积金)-4000(累计专项扣除)-0(累计其他扣除)=31680元
      应纳税额=31680*3%-870.3(已缴纳的)=80.1元
      2020年5月
      应纳税所得额=66000(累计收入)-5000(累计免征额)-1650(社保公积金)-5000(累计专项扣除)-0(累计其他扣除)=34350元
      应纳税额=34350*3%-950.4(已缴纳的)=80.1元
      2020年6月
      应纳税所得额=78000(累计收入)-5000(累计免征额)-1980(社保公积金)-6000(累计专项扣除)-0(累计其他扣除)=40020元
      应纳税额=40020*10%-1030.5(已缴纳的)=2971.5元-2520(速算扣除数)=45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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