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需按照应急预案分工,确保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市经信委与通信企业合作,构建应急通信系统,包括有线无线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保障应急指挥等工作的通信畅通。
市交通运输局和铁路等部门确保紧急情况下的交通工具优先使用,保障交通畅通,抢修受损设施,保障物资人员运输。
市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卫生局等制定预案,调集医疗资源,实施救治和预防控制,可能时动员社会救助力量参与。
市经信委与相关部门调集物资,协调能源供应,市发改委监管市场,防止价格波动。
市公安局指导治安保障,调动警力维护现场秩序,打击犯罪,必要时采取管制措施。
市科技局负责公共安全科研和技术开发,调集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应急处置。
各相关政府部门制定预案,负责水、电、气供应和有害物质处理,环保部门监测环境,发布预警信息。
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由市政府预算和财政部门安排,财政部门监管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人防办、民政局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和疏散方案,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转移。
规划部门负责应急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疏散场所。
2011年6月19日,绍兴市人民政府以绍政发〔2011〕44号印发《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该《预案》分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6部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2月5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