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3个自我的理论

具体是什么?如果一个人感觉自己有几个”我”同时存在,并且经常”相互交谈”这个是不是精神分裂呢?

弗洛伊德3个自我的理论具体是本我、自我、超我,感觉有几个“我”同时存在,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和精神分裂症无关。

弗洛伊德是一个心理决定论者,他认为人类的心理活动有着严格的因果关系,没有一件事是偶然的,梦也不例外,绝不是偶然形成的联想,而是愿望的达成。

在睡眠时,超我的检查松懈,潜意识中的欲望绕过抵抗,并以伪装的方式,乘机闯入意识而形成梦,可见梦是对清醒时被压抑到潜意识中的欲望的一种委婉表达。

梦是通向潜意识的一条秘密通道。通过对梦的分析可以窥见人的内部心理,探究其潜意识中的欲望和冲突。

扩展资料:

意识层次结构理论阐述了人的精神活动,包括欲望、冲动、思维,幻想、判断、决定、情感等等、会在不同的意识层次里发生和进行。

不同的意识层次包括意识,前意识和无(潜)意识三个层次,好像一座冰山,露出水面的只是一小部分意识,但隐藏在水下的绝大部分前意识和无意识却对人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意识即为能随意想到、清楚觉察到的主观经验。

有逻辑性、时空规定性和现实性。前意识虽不能即刻回想起来,但经过努力可以进入意识领域的主观经验。无意识(潜意识)是原始的冲动和各种本能、通过遗传得到的人类早期经验以及个人遗忘了的童年时期的经验和创伤性经验、不合伦理的各种欲望和感情。

参考资料:弗洛伊德人格理论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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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26

1923年,弗洛伊德提出相关概念,以解释意识和潜意识的形成和相互关系。“本我”(完全潜意识)代表欲望,受意识遏抑;“自我”(大部分有意识)负责处理现实世界的事情;“超我”(部分有意识)是良知或内在的道德判断。

本我为与生俱来的,亦为人格结构的基础,日后自我及超我即是以本我为基础而发展。本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底层,是由先天的本能、欲望、所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各种生理需要。本我具有很强的原始冲动力量,弗洛伊德称其为力比多。

本我是无意识、非理性、非社会化和混乱无序的。本我只遵循一个原则——享乐原则(pleasure principle),意为追求个体的生物性需求如食物的饱足与性欲的满足,以及避免痛苦。弗洛伊德认为,享乐原则的影响最大化是在人的婴幼儿时期,也是本我思想表现最突出的时候。

自我是人格的心理组成部分,是从本我中逐渐分化出来的,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其作用主要是调节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它一方面调节着本我,一方面又受制于超我。它遵循现实原则,以合理的方式来满足本我的要求。

这里,现实原则暂时中止了快乐原则。由此,个体学会区分心灵中的思想与围绕着个体的外在世界的思想。自我在自身和其环境中进行调节。弗洛伊德认为自我是人格的执行者。

超我(superego)是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其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是道德化的自我,由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内化而来,其形成是社会化的结果。

超我遵循道德原则,它有三个作用:一是抑制本我的冲动,二是对自我进行监控,三是追求完善的境界。在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超我是父亲形象与文化规范的符号内化,由于对客体的冲突,超我倾向于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对立场,而对“自我”带有侵略性。超我以道德心的形式运作,维持个体的道德感、回避禁忌。

超我的形成发生在恋母情结的崩解时期,是一种对父亲形象的内化认同,由于小男孩无法成功地维持母亲成为其爱恋的客体,对父亲可能对其的阉割报复或惩罚产生阉割情结(castration anxiety),进而转为认同父亲。

扩展资料:

相互关系

本我,自我,超我构成了人的完整的人格。人的一切心理活动都可以从他们之间的联系中得到合理的解释,自我是永久存在的,而超我和本我又几乎是永久对立的,为了协调本我和超我之间的矛盾,自我需要进行调节。若个人承受的来自本我、超我和外界压力过大而产生焦虑时,自我就会帮助启动防御机制。防御机制有:压抑、否认、退行、抵消、投射、升华等等。

人们或许可以把自我与本我之间的关系与骑手与马之间的关系作个比较。马提供牵引能量,而骑手有决定目标的权利,并引导这匹有力的马向着目标移动。但是在自我与本我的关系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不太理想的情况,骑手被迫带着马朝着他想去的地方去。 (骑手:自我;马匹:本我;行进的实际方向:超我)

总而言之,弗洛伊德的自我是有逻辑性的,有理性的,能够忍受紧张的,是人格的执行者,但它也是骑在本我这匹迅速的马匹上可怜的骑手,并且还被三个主人所控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本我、自我与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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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1-26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由本我、自我、超我构成。

本我:是在潜意识形态下的思想,代表人最为原始的、属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如饥饿、生气、性欲等。本我只遵循一个原则:享乐原则,意为追求个体的生物性需求如食物的饱足与性欲的满足,以及避免痛苦。弗洛伊德认为,享乐原则的影响最大化是在人的婴幼儿时期。

自我:是人格的心理组成部分,是从本我中逐渐分化出来的,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其作用主要是调节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它一方面调节着本我,一方面又受制于超我。它遵循现实原则,以合理的方式来满足本我的要求。这里,现实原则暂时中止了快乐原则。

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其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是道德化的自我,由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内化而来,其形成是社会化的结果。超我遵循道德原则,它有三个作用:抑制本我的冲动;对自我进行监控;追求完善的境界。

扩展资料

1923年,弗洛伊德提出本我,自我,超我概念,以解释意识和潜意识的形成和相互关系。本我,自我,超我构成了人的完整的人格。

人的一切心理活动都可以从他们之间的联系中得到合理的解释,自我是永久存在的,而超我和本我又几乎是永久对立的,为了协调本我和超我之间的矛盾,自我需要进行调节。若个人承受的来自本我、超我和外界压力过大而产生焦虑时,自我就会帮助启动防御机制。

防御机制有:压抑、否认、退行、抵消、投射、升华等等。总而言之,弗洛伊德的自我是有逻辑性的,有理性的,能够忍受紧张的,是人格的执行者,但它也是骑在本我这匹迅速的马匹上可怜的骑手,并且还被三个主人所控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本我自我超我

百度百科-弗洛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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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11-26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由本我、自我、超我构成。

1、本我是人格中最原始最不容易把握的部分,由一切与生俱来的本能冲动所组成。这些本能不懂得逻辑、道德和价值观,其活动只受快乐原则支配。

2、自我是现实化了的本能,是现实的反复教训之下,从本我分化出来的一部分。这部分不再盲目地去追求满足,而是在现实原则的指导下,力争避免痛苦又能获得满足。

3、超我是道德化的自我,被认为是人格最后形成的,而且也是最文明的一部分。主要作用是按照社会道德标准监督自我的行动。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的这三种构成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地相互作用着。健康的人这三种作用必然是均衡协调的。本我是生存的必要原动力,超我在监督和控制主体按照社会道德标准行事,自我调整冲动欲望,对外适应现实环境,对内调节心理平衡。

这三种力量不能保持动态的平衡,就将导致心理失常的产生。

精神分裂症是以基本个性改变,思维、情感、行为的分裂,精神活动与环境的不协调为主要特征的一类精神病。感觉有几个“我”同时存在,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和精神分裂症无关。

扩展资料:

精神分析的方法

精神分析要研究潜意识现象,但是因为潜意识本身不能被直接认识。

所以必须通过一些独特的方法才能对它进行研究。这些方法包括自由联想法、梦的解析法和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法。

1、自由联想法

自由联想是一种不给予任何思想限制或指引的联想。

精神分析者让患者在全身心都处于放松状态的情况下,进入一种自由联想的状态,即脑子里出现什么就说什么,不给患者的思路提供任何有意识的引导,但是患者必须如实报告自己所想到的一切。

精神分析者对患者报告的内容进行分析和解释,直到双方都认为找到患者发病的最初原因为止。

2、梦的解析法

弗洛伊德认为,梦的本质是潜意识愿望的曲折表达,是被压抑的潜意识欲望伪装的、象征性的满足。他把梦分为“显梦”和“隐梦”两部分。

显梦是指人们真正体验到的梦。

隐梦则指梦的真正含义,即梦象征性表现的被压抑的潜意识欲望。对梦进行分析就是从显梦中破译出隐梦来。

3、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法

弗洛伊德认为,潜意识与意识的斗争在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有时候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过失”变现出来,比如口误、笔误、误读、错放、遗忘和误解等。

弗洛伊德认为,导致过失产生的心理机制和做梦的心理机制类似,都是被压抑于意识中的愿望经过扭曲掩盖后的表达。通过对这种过失行为的分析,能够发觉深层的潜意识的内在动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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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11-01

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本我、自我、超我理论
所谓本我,指的是最原始的我,是天然、自然之我,是生而有我之我。
所谓自我,指的是"自己"这个意识的觉醒,是人类特有的自我探寻的开始。
所谓超我,指的是泛道德、伦理角度的"我"。

弗洛伊德认为完整的人格结构由3大部分组成,即本我、自我和超我。

所谓本我,就是本能的我,完全处于潜意识之中。本我是一个混饨的世界,它容纳一团杂乱无章、很不稳定的、本能性的被压抑的欲望,隐匿着各种为现代人类社会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所不容的、未开发的本能冲动。本我遵循“快乐原则”,它完全不懂什么是价值,什么是善恶和什么是道德,只知道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不惜付出一切代价。

自我是面对现实的我,它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和环境的接触发展起来的,是意识结构的部分,自我是本我和外界环境的调节者,它奉行现实原则,它既要满足本我的需要,又要制止违反社会规范、道德准则和法律的行为。

超我,是道德化了的我,它也是从自我中分化和发展起来的,它是人在儿童时代对父母道德行为的认同,对社会典范的效仿,是接受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社会理想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它由道德理想和良心构成,是人格结构中专管道德的司法部门,是一切道德限制的代表,是人类生活较高尚行动的动力,它遵循理想原则,它通过自我典范(即良心和自我理想)确定道德行为的标准,通过良心惩罚违反道德标准的行为,使人产生内疚感。

弗洛伊德认为,本我、自我和超我3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本我不顾现实,只要求满足欲望,寻求快乐;超我按照道德准则对人的欲望和行为多加限制,而自我则活动于本我和超我之间,它以现实条件实行本我的欲望,又要服从超我的强制规则,它不仅必须寻找满足本我需要的事物,而且还必须考虑到所寻找的事物不能违反超我的价值观。因此,在人格的3方面中,自我扮演着难当的角色,一方面设法满足本我对快乐的追求;另一方面必须使行为符合超我的要求。所以,自我的力量必须强大能够协调它们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否则,人格结构就处于失衡状态,导致不健全人格的形成。

弗洛伊德思想发展的早期,他把地形学的概念和方法运用于心理学,将人的心理活动及其构造划分为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3个部分,广义的潜意识可以涵括前意识,并注重描述心理的不同深度层次和研究潜意识活动的规律。在他看来,人的心理犹如大海中漂浮的冰山,露出水面的一小部分是意识,隐没在水面之下的大部分则是潜意识,潜意识是意识的基础,不仅个人的行为动机,而且整个人类的活动和文明的发展,都可以在潜意识中找到根源。在弗洛伊德思想发展的后期,通过与不同学派和观点之间的长期论争,他已经不再满足于早期运用心理地形学的观点去描述心理活动的不同层次或不同水平之间的联系;逐步修正和发展自己的学说,侧重于心理活动的动力系统和建立一种新的人格结构模式。

弗洛伊德认为,完整的人格结构由3大系统组成,即本我、自我和超我。对一个心智健全的人而言,这3大系统是和谐统一的整体,它们的密切配合使人能够卓有成效地展开与外界环境的各种交往,以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和欲望,实现人的崇高理想与目的。反之,如果人格的3大系统难以协调、相互冲突,人就会处于失常状态,内外交困,活动效率也随之降低,甚至危及到人的生存和发展。

本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底层,靠遗传获得,是人体结构中内在的东西,并有一种精神表达的本能。本我通过冲动性行为和形成意象得以表现,它追求快乐原则。在本我和外部世界之间的精神领域就是自我,它是在本我的基础上分化发展起来的,是在幼儿时期通过父母的训练和与外界打交道的过程中形成的,是人格结构中的“行政管理机构 ”,是现实化了的本我,即一方面,它接受本我趋乐避苦的的要求,力图实现本我的意图,另一方面,它必须正视外部现实世界的条件,区分主观心理世界与客观现实世界,从而能动地支配人在现实世界的活动。超我是道德化了的自我,是从自我中分化和发展起来的,是人格结构中专管道德的司法部门,它是以“自我理想”和 “良心”为尺度,它追求理想原则。

本我、自我和超我有重要区别而又紧密联系。从区别看,本我代表遗传因素,是一种遗传给人的生物本能;自我主要是由个人经验和社会环境所决定,也就是偶然的、同时代的事件所决定的;超我则代表外部世界的理想,本质上是从他人身上和社会中继承下来的,是父母及父母的替代的影响。从联系上看,自我和超我是在本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衍生物,同时,自我是人格结构的中枢系统,是人们行为和动机的控制器和调节器,它不停地周旋于本我、现实环境和超我3者之间,平衡和协调它们的关系,承受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挑战,最大限度地避免自我的焦虑和解体。超我是从自我中分化出来的,它是社会文化传统的卫道士和道德规范的仲裁者,把自己的好恶强加给自我。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结构不是一种静态的能量系统,而是一种动态的能量系统,它一旦形成,便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与发展之中。人格的形成和发展的根本动力来自心理能量,心理能量来自本能,即人的欲望与冲动。本我是心理能量的储藏库。它通过反射活动和愿望满足来释放能量。在本我释放能量的过程中会遇到自我和超我的阻力,如果本能冲破阻力,自我的理性活动过程便遭受破坏,如果冲破受挫,本我的能量就转化为自我和超我活动的原动力。

弗洛伊德认为,无论是个体的成长发育,还是整个人类认识的发展,都是自我逐渐征服本我、打破本我“自恋”状态的过程。正是由于自我对心理能量的充分而有效的约束和控制,形成新的对象性发泄作用,使人们能够将满足本能之外的能量用来发展人的心理过程,使能量从本我的非理性心理过程转化为理性心理过程。超我的自我理想和良心具有奖励和奖励机制,它把能量投入到对理想的能量发泄作用上。

概括地说,心理能量通过求同机制由本我进入自我、再进入超我,心理能量同样遵循能量守恒与转换定律,它在人格中的不同分布状态决定着一个人行为活动的本质。

本我只有能量发泄作用,而自我和超我同时具有能量发泄作用和反能量发泄作用。能量发泄作用的与反能量发泄作用之间的矛盾,使人内心产生焦虑。焦虑是一种痛苦的情绪体验,它起到一种类似警告信号的作用。弗洛伊德认为,焦虑可以分为3类:现实性焦虑、神经性焦虑和道德性焦虑,它们分别是自我对环境、本我和超我的一种恐惧。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的变化发展是人们努力缓解和消除挫折、冲突、痛苦和焦虑等心理过程中,通过一些顺应和克服心理障碍的方法使人格的作用保持连续性与规律性,并最终形成个人的独特人格。这些方法主要是:

1、求同作用;

2、移置作用;

3、升华作用。

求同是指一个人把某个外界事物的特点,特别是其他某个人的特点,纳入到自己的人格系统中。弗洛伊德认为存在4种求同类型:

1、自恋性求同作用;

2、目标定向性求同作用;

3、对象丧失性求同作用;

4、强制性求同作用。

移置是指心理能量从一个对象改道注入另一个对象的过程。

如果替代对象是社会文化领域的较高目标,这种移置作用就被称为升华作用。弗洛伊德认为,本能的升华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来源。

除了上述肯定现实的方法来消除心理紧张外,人们还可以采用否认现实的方法来减轻人的焦虑,这就是自我的防御机制,它包括压抑机制、投射机制和反向机制等。

相关链接百度百科-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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