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1-18
永春堂,直销还是传销?
近日,笔者接到线索,称山东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陕北吴旗等地的直销开展得异常火爆,当地群众参与其中的人数已达200余人。为此,笔者深入陕北吴旗等地,对山东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吴旗等地的经营模式进行了深入探究。在经过调查之后,抛开他们所宣传的“一劳永逸”、“早占位、早赚钱”、“一次投入,终身回报”等观点不谈,就其它一些宣传资料,笔者对该公司的“直销”产生了极大的怀疑:永春堂的营销模式究竟是“直销”还是传销?
疑点一:领导人的对行业的支持就是对销售模式的肯定?
在该公司的《业务员手册》中,有这样的话: “1993年1月913当时国家副总理姜春云给山东省委一个批复:种植银杏、并进行银杏产品加工销售,是一项造福人民惠及后世的伟大事业,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投资少,产出多,来得快,要大搞特搞,近期见效,而且把银杏的种植开发要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国家领导人对行业的支持不见得就是对他们企业的支持,在一个行业里。有众多的公司参与市场竞争,国家领导人对行业的肯定,不是对所有企业的肯定,更不是对某一个企业的肯定。而且,作为一个企业,销售模式的合法和企业是否合法并不是等同的概念。一个合法的企业完全有可能采取违背国家政策或是法规的销售模式。因此,永春堂用国家领导人对行业的支持来证明自己的企业合法,是不是一种偷换概念的行为呢?
疑点二:直销企业,现在就有这样的说法?
在该公司的宣传资料中一直说他们是一家合法的直销公司。笔者质疑的是,现在我国的直销法尚未出台,何来的直销企业或是直销公司?在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直销进入了严冬。同年7月,政府批准了安利、雅芳、完美等为“店铺加雇佣推销员制”的转型企业。从那时起,直销公司就只是人们对直销立法后一部分企业有望成为直销公司的一种期盼,没有哪一个公司现在就可以称之为“直销公司”。陕西省工商局的梅女士也告诉笔者:直销法未出台之前,我们还不能把哪一家企业或者是公司称之为直销公司。
疑点三:荣誉从何而来?
在该公司的《业务员手册》和其他宣传资料上,都有这样一段话:
“十月份又得到了CHC的中国健康产业委员会市场环境研究中心,授予“中国直销试验单位”。
笔者在看到这样的宣传之后,第一感觉是,这样的研究中心就有资格授予企业“中国直销试验单位”的权力么?
通过查询,的确有过CHC全国高科技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所下属的市场环境研究中心给该公司颁发过“中国直销试验单位”称号,但是,就在该市场研究中心给永春堂颁发了“中国直销试验单位”不久,CHC全国高科技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对其下属的市场环境研究中心未经批准、擅自颁发给山东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直销试验基地”称号不予承认,并停止了市场环境研究中心的工作。(以上信息来自《人民日报》2004年08月13日第六版)
疑点四:电脑排列自动定位加邮寄就是电子商务?
该公司在宣传资料上讲,他们公司是真正的电子商务,其所认为的电子商务就是电脑排列自动定位加上邮寄就是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英文为e—business或e—com merce,国内外迄今为止还没有对“电子商务”给出权威的严格定义,一般将电子商务定义为整个事务活动和贸易活动的电子化。一个完善的电子商务系统有3层框架结构,底层是网络平台,是信息传送的载体和用户接入的手段。它包括各种各样的物理传送平台和传送方式;中间是电子商务基础平台, 包括CA f certificateauthority)认证、支付网关(PaymentGateway)和客户服务中心3个部分。其真正的核心是CA认证;而第三层就是各种各样的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电子商务基础平台是各种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的基础。
大多数人对电子商务有一个认识误区,就是简单地把电子商务理解为商品的电子交易。其实, “电子”只是手段,“商务”才是核心。在永春堂的资料中,连最起码的客户服务都没有见到,更不用说一个完整的退、换货制度。永春堂所用的电子商务只是蒙人的手段。
疑点五:有产品就是卖产品吗?
在记者调查中,记者问了这样的问题:公司有没有产品?直销业有着先进的教育理念,你们的售后服务是如何培训的?个人销售能力又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提高?他们的回答是:
“当然有产品,没有产品就是非法的传销公司了。可是做了这个行业,还需要你做销售吗?你只要办单后,再找人和你合作就可以了。即使你不动(即拉人头),只要你的上级在动,在找人,你的业绩就自然可以产生。根本不需要你销售什么产品。”
直销业中,绝对没有自然产生业绩的说法,直销业的核心其实还是一个“销”字,没有销售,就没有收入。永春堂有它的产品,但如果仅仅是有产品而不销售,单靠“拉人头”同样属于传销的范围。
疑点六:一个“直销公司”用的居然是个人账户?
在永春堂的报单程序中,他们首先要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给公司付款1。80元人民币,存入某个个人帐户。
如果按照他们所说的,他们是家规模非常大的公司,那么为什么用的居然是一个私人的账户?也就是说,所有参与永春堂营销队伍的人,要把自己向永春堂付的款打入某个个人账户。打入个人的账户,意味着什么?所有的款项,都是给个人的钱。如此做法,不仅是违规的,而且有逃税的嫌疑。
疑点七:个人注册不需要身份证号码?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该公司注册的时候,不仅一个人可以重复办单,而且不需要提供任何有效证件,包括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如果向上面的账户里打入钱,只要任意填写一个名字就可以办单。所以,虽然在他们公司的宣传资料中写道:未成年人不允许办单,可事实上在陕北的各地,有的人不仅给自己的办单,而且给自己的孩子办单,有的孩子还正在上中学。由于不用身份证就可以办单,也导致了很多人为自己多“占位”,根据他们公司的制度,相当多的人为自己办的不是一个单,而是三个。如此一来,一个人要交3240元,才可以达到公司所宣传的回报资金。在对其他合法转型企业,如安利、完美等公司的调查中,不仅不允许重复办单,而且没有个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根本就无法办单。不用身份证就可以办单,是不是给了“拉人头”更多的方便?
综合以上因素,是直是传,相信读者都会有自己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