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年营业额100万,税务局核定的应税所得率10%。如果按税务局核定的政策,就是认为利润为10万,扣除企业所得税25%,还剩下7.5万,全部分红的话,再交20%。就是个税1.5万。 事实上如果企业的毛利润只有8万,扣除核定为10万的利润*25%,只剩下5.5。全部分配的话,是按5.5*20%交,还是不管你的实际利润,都按人家核定的利润7.5%*20%来交?? 有人说,按实际分配额交,如果这里按5.5*20%交,是不是税务局认为你还有2万的利润在公司头上。等到公司关门的时候再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