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喜欢”是一种审美倾向,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你的审美标准是一个高大强壮的男人,那么你很难被一只瘦小的奶狗所吸引。几乎所有你喜欢的人都符合你的审美标准。你一见钟情,但你还是一见钟情。即使理性告诉自己不喜欢它,它也无法忍受潜意识的知觉倾向。因为我们不能强迫自己喜欢或不喜欢某个人——我们不能。
2.我喜欢某人的原因是他们能满足自己的一些欲望,你喜欢一个人温柔可爱,因为你能感觉到温暖;你喜欢一个专横无理的人,因为他会让你感到软弱;你喜欢英俊的男人,因为他的光芒可以满足你的虚荣心。当你喜欢一个人时,你经常直言不讳地说出来,因为对方的特点可以满足你的期望和空缺。突然要求你放弃这个人就等于切断了精神食粮来安慰自己。这并不容易。
3.不被喜欢会影响个人价值的高低,对许多人来说,如果他们不能赶上某人或达到某个高峰,并不是因为这个人很难赶上,也很难做到——这直接是因为他们缺乏力量。这取决于你是否爱他,你的内心世界是平静还是焦虑,你是否仍然对他抱有奢望。当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你内心仍然焦虑,仍然全心全意地爱他,但在你心里,你希望他像你爱他一样爱你,还是希望奇迹发生,还是希望两个人走到一起?在那个时候,很可能你仍然不愿意放弃,也许你不是真的爱到骨子里,或者你只是习惯了爱他。
4.当一个人的好胜心十分强烈,而且好胜心和嫉妒心,独占欲越强的人,不甘心的成分也就越大。因为他们的爱,就算是浓烈的感情,也常常包含着强烈的占有和控制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