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租房提取配偶无公积金怎么提?

如题所述

配偶无公积金,只能提有公积金一方的账户公积金。公积金提取条件: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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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08
没公积金当然没有办法提,提你自己的就好了。
望采纳,谢谢
第2个回答  2021-12-29
配偶没有公积金也是可以提取的,你可以先在网上申请提取,用途就先租房提取,页面会读取你的账户余额,显示可以提出多少,再提交审核就行。
第3个回答  2021-12-07
配偶没有住房公积金就提取单方。带上个人的资料和租房合同,去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
第4个回答  2021-10-08
公积金租房要提取,你可以拿着身份证,然后去住房公积金那里办理就可以了,这个配偶没有公积金用你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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