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通知我去调解,我该怎么办?

我2012.3.25日早上和别的单位人发生口角,他们好几个人把我打了,身上有淤青,还打我的脸,导致牙齿不敢咬东西,今天是4.月5号下午2去派出所,派出所通知我和我家人还有单位的领导,还有打我的人和他们的领导到派出所去调解,我现在好的差不多了。我医药费啥的花了500左右,误工现在快半个月了。我该怎么调解,我也不想把事情弄大,如果调解不成功该怎么办,那帮人是社会小混混,都四十左右了,我才27岁,原因是他们欺负我,
我担心他们,也不想赔偿,抱着那种爱怎么样怎么样的心理的话,我该怎么办,现在在家 快半个月了,基本没什么事了,只是我现在感觉上班的话,在单位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其实我就希望他们能去我们单位给我道歉,就怕这个他们都接受不了。

你应该去派出所调解,如果受伤不是太严重、赔偿又合理的话就接受,按你这种情况,如果走诉讼程序也是费时费力,结果也不见得比调解好多少。同时这件事由派出所协调处理,也能留存记录,就算调解不成,去起诉也有调解记录作为证据证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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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05
调解就是让对方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调解不成只有去法院起诉对方。
第2个回答  2012-04-05
我的建议就是不要追究了。吃点亏就算了。如果你真是狠的,那可以追究到低。否则和小混混一直纠缠太费力和费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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