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争论性问题

如题所述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争议性问题,关键在于理解其本质与运作方式。首先,个人账户的做实应落实到每个参保人,而非总量储备。个人账户基金是为退休人员个人提供养老金待遇,必须明确每个人的账户状态,确保公平合理。将个人账户与企业年金合并的想法是不妥的,因为两者在性质上截然不同,一个是强制性基本制度,一个是自愿性补充制度。


其次,个人账户基金不同于一般的储备基金。它是为在职人员积累,退休后根据个人账户余额发放养老金,而非总储备。与全国社保理事会的储备基金不同,个人账户基金需要精确记录和管理,以确保退休金的准确发放和转移。混淆这两种基金的性质并不合适。


在个人账户做实后,不应损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的互济性。尽管个人账户支付后可能依赖统筹基金,但社会统筹基金的互助共济性质不能被削弱,尤其是对于长寿风险,个人账户的私有性和制度激励性不应导致互济性的弱化。


最后,个人账户的权益理应归个人所有。即使财政出资弥补了因转制成本产生的资金缺口,个人账户的实质仍然是个人缴费形成,其所有权应归个人。不论资金来源,无论是省级经办机构还是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管理,个人账户基金的权益都属于个人。




扩展资料

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下,按照个人账户的一定规模建立养老保险储备金,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问题。该项工作从2001年至2003年在辽宁省进行试点,2004年至2005年在吉林、黑龙江两省进行扩大试点,2006年选择8个省份进行扩大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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