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一家私企上班有六年了,企业没给上任何保险,工资也由老板随意开,我准备辞职有任补偿。

如题所述

一、可以看出,你所在的单位很不规范,或者说对劳动者的权利极不重视。因此,即使你不想干了,也不要主动提出辞职,否则很有可能啥都没有。而应该通过仲裁的方式,以公司没有按照劳动法律相关规定保障员工权利为由解除合同。

二、在此情况下,如果你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期间没有中断过的话,可以得到以下经济补偿:
1、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话,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补偿。
2、要求公司缴纳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中企业承担的部分。
3、经济补偿金。一般来说是,满一年给一个月补偿金,不满半年的,给半个月补偿金。
4、如果再细一点,还可以主张带薪年休假补偿等。
5、当然,如果你的工资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话,还可以要求不足差额。

三、通常的说法,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因此,你要得到上述补偿或赔偿的话,需要你证明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据包括:工资卡、胸卡、劳动合同、员工手册、通知单等。

四、最好你能咨询当地的劳动律师帮你打官司,或者可以到所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我们这儿是免费代理的,不知道在帝都主张劳动报酬、待遇是否可以得到免费的法律援助。可以打电话咨询下,这是对你最有利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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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01
补交社保+经济补偿金 6个月的工资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4-01
个人主动辞职没有补偿 但可以要求补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