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人民法院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如题所述

通州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核心职责包括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执行工作。其目标在于惩治犯罪,解决民事纠纷,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法院领导分工明确,党组书记、院长刘惠冲主持全面工作,其他副院长分别负责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办公室等不同领域的具体工作。

政治处主要负责人事管理、法官等级评定、老干部工作以及司法警察警衔管理工作。办公室则处理日常事务,管理固定资产、经费和后勤保障,同时负责通信、计算机网络等设施的管理和公务接待。

监察室负责廉政建设,调查处理本院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并接受举报。研究室承担宣传调研工作,负责会议、队伍建设、审判活动等的宣传工作。立案庭负责案件的立案、财产保全、诉讼费用收缴和法律咨询等职责。

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民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庭等各庭室分别负责不同类型的案件审理,如刑事、民商事、知识产权和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庭负责再审案件的审判,审判管理办公室则负责司法统计和法官业绩考核。

执行局负责执行法律文书,司法鉴中心负责涉案物品拍卖和评估,司法警察大队保障法庭安全,负责押解和看管嫌疑人。此外,还有多个基层法庭分别负责本区域的简单民事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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