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没有权利限制业主拉自己的东西和装修房屋

我是要买房子,之前的房主整个单位和物业有物业费在协调,物业以个种理由搪塞业主,物业的办法是只要你欠物业费,就不让你拉东西,装修。因此报警,警察说物业费是物业费,不能因为那个限制业主拉东西。就是报警就能拉,不报就不能拉~~业主无奈想以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这需要时间我,不能总这样等啊。我要是买了设计到装修,从我买这天起,我不欠物业费,物业是不是没权利阻止我啊。之前的事和我没关系,请懂的专业人士指导谢谢!
这种情况买家应该找哪里才能解决

物业合同只对签订合同的双方有约束力,业主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原业主欠缴物业费这是原业主对物业欠的债务,而这债务并不因为房屋的所有权转让而转嫁到新业主身上。新业主购买了房屋,作为产权人,有权力入住自己购买的房屋,物业公司无权要求新业主代原业主履行其债务。

物业公司应该向原业主追讨物业管理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物业管理条例》第67条规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新、旧业主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也应对转让前后的物业管理费之负担进行了约定,现由于原业主的拖欠而影响了新业主的装修,一般也构成了违约,新业主也可以要求原业主尽快履行缴纳拖欠物业费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新业主可以向市长信箱、媒体、物业处的上级、法院等各种渠道寻求救济,但是,不幸的是一般没有作用。

而且,我很不幸的告诉你,我就是地产、物业的律师,法律角度你没有问题,但是,现实角度我都是建议物业停水停电、禁止业主进场装修等方式,逼迫新业主去找原业主处理。

这个是常见问题,在交付房产的时候,新业主应要求原业主去物业共同结清物业费、水电费欠款,否则物业肯定找你麻烦,因为物业是不可能天天起诉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和水电费的,诉讼成本太高了。

你认为物业不清楚法律吗?问题是物业不可能用诉讼的方式全部解决业主欠缴物业费的问题,一般都是累计到一定金额,才会起诉,否则诉讼成本过高,这个期间有业主突然卖房了,新业主入住之前没有和老业主一起去处理扫尾工作,肯定要被物业纠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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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30
这个的确是之前的业主不好,你只有等他把事情协调好再作装修的打算!
第2个回答  2012-03-30
管理处有管理的权利,你拉东西要先和管理处申请放行通知书
第3个回答  2012-04-01
物业指的是房屋。欠物业费是指这栋或这间房屋欠费,指定的是“物业”不是人,需要物业所有人缴纳费用,在物业的移交前,买受人要了解“物业”的基本情况,前任物业所有人欠费跑路,你不了解情况接受了,是自己觉悟不高,受了前任的蒙骗,第三方不可能代人受过,就是打官司也要交的。比如:租房的人钱一大批水电费想跑路,把房子转租给了你,你不和他结清水电费的帐,那水电费只有你来交,是跑不掉的。
第4个回答  2012-03-30
这样也不是长久之计,要想办法从根源上解决,你可以考虑去房管局、消费者委员会、媒体等方面投诉,让人协调解决。